颁布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 文号:深府〔2015〕74号 |
颁布日期:2015-08-24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深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修编方案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修编后的《深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印发你们,请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确保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安全。2006年印发的《关于调整深圳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深府〔2006〕227号)同时废止。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4日
深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一、东深供水—深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深圳水库位于罗湖区,水库正常蓄水位27.60米,保护区面积58.98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不含沙湾桥段、大望桥段),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深圳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集雨范围,西侧不超过(不含)丹坪快速,北侧不超过(不含)大望大道、桂花路,东侧不超过(不含)新平大道,且不包含沙湾路、沙湾桥、大望桥,一级保护区面积7.40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为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范围,面积51.58平方公里。
二、铁岗水库—石岩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铁岗水库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正常蓄水位28.70米;石岩水库位于宝安区石岩街道,正常蓄水位36.00米。铁岗水库—石岩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指铁岗水库和石岩水库的集雨区范围,主要包括宝安区的石岩街道和西乡街道的部分地区,保护区面积107.99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两库库区水域及铁岗—石岩连通渠水面范围,不含机荷高速、南光高速、洲石路段,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铁岗水库28.70米水位、石岩水库36.00米正常蓄水位分别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以及铁岗—石岩水库连通渠两侧纵深约50米区域,但铁岗水库一级保护区南侧不超过(不含)宝石路、西北侧不超过(不含)西气东输求大线管线,且不含机荷高速、南光高速、洲石路、松白路,一级保护区面积33.00平方公里;铁岗水库28.70米水位、石岩水库36.00米正常蓄水位分别向陆域纵深2000米左右,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38.21平方公里;除一级、二级保护区以外的两库集雨范围划为准水源保护区,面积36.78平方公里。
三、西丽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西丽水库位于南山区,正常蓄水位31.70米,保护区面积28.12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31.70米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其中西侧不超过(不含)沙河西路,东侧不超过(不含)沁园路,一级保护区面积8.88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为19.23平方公里。
四、长岭皮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长岭皮水库位于南山区和龙华新区,正常蓄水位62.50米,保护区面积7.98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不含福龙路段),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但不含福龙路,一级保护区面积3.67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4.31平方公里。
五、梅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梅林水库位于福田区,正常蓄水位58.60米,保护区面积5.28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全划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除水域范围以外的集雨区(含C区)。
六、茜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茜坑水库位于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和观澜街道,正常蓄水位75.00米,保护区面积4.79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全划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除水域范围以外的集雨区。
七、松子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松子坑水库与三角楼水库位于坪山新区坑梓街道,两库连通供水,正常蓄水位66.00米,保护区面积4.70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松子坑水库和三角楼水库库区水域(不含深汕高速段),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陆域集雨范围,但不包括深汕高速,一级保护区面积4.64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范围为深汕高速位于水库集雨范围的路段,面积0.06平方公里。
八、赤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赤坳水库位于坪山新区坪山街道,正常蓄水位82.00米,保护区面积15.87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3.65平方公里;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0米左右,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9.53平方公里;除一级、二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范围划为准水源保护区,面积2.69平方公里。
九、清林径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清林径水库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正常蓄水位79.00米,保护区面积27.10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清林径水库库区除博深高速段以外的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清林径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但不包括博深高速段,一级保护区面积19.93平方公里;水库正常蓄水位分别向陆域纵深2000米左右,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深圳境内),面积7.18平方公里。
十、径心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径心水库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正常蓄水位104.00米,保护区面积9.94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但北侧不超过(不含)盐坝高速,一级保护区面积2.58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7.36平方公里。
十一、三洲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三洲田水库位于盐田区,正常蓄水位372.00米,保护区面积7.55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2.82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4.73平方公里。
十二、铜锣径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铜锣径水库位于龙岗区横岗街道,正常蓄水位80.00米,保护区面积5.75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横坪公路以北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南侧不超过(不含)横坪公路,一级保护区面积2.14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3.61平方公里。
十三、甘坑水库—苗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甘坑水库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正常蓄水位79.30米;苗坑水库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正常蓄水位72.41米。两库连通共同为平湖街道苗坑水厂提供原水。甘坑水库—苗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两库集雨范围,保护区面积7.29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两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2.05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5.23平方公里。
十四、枫木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枫木浪水库位于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正常蓄水位49.47米,保护区面积4.84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全划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除水域范围以外的集雨区。
十五、龙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龙口水库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正常蓄水位72.00米,保护区面积2.04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陆域集雨范围除机荷高速部分,一级保护区面积1.95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为机荷高速位于水库集雨区范围路段,面积0.08平方公里。
十六、打马坜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打马坜水库位于大鹏新区大鹏街道,正常蓄水位23.00米;大垅水库位于大鹏新区大鹏街道,正常蓄水位31.00米,通过连通渠向打马坜水库供水。打马坜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为两库集雨范围,保护区面积5.01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打马坜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打马坜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1.76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3.25平方公里。
十七、红花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红花岭水库位于坪山新区坪山街道,包括红花岭上库、下库和上洞坳水库,三个水库相连通供水,上库正常蓄水位182.50米,下库正常蓄水位158.60米,上洞坳水库正常蓄水位121.20米,保护区面积9.06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三个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三个水库正常蓄水位分别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2.56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6.50平方公里。
十八、大山陂水库—矿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大山陂水库—矿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大山陂水库和矿山水库的集雨区范围。大山陂水库和矿山水库位于坪山新区,两库相连通供水,大山陂水库正常蓄水位103.30米,矿山水库正常蓄水位109.90米,保护区面积6.44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两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两库正常蓄水位分别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2.28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4.16平方公里。
十九、黄竹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黄竹坑水库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正常蓄水位55.30米,保护区面积3.14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1.49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1.65平方公里。
二十、岗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岗头水库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正常蓄水位70.40米,保护区面积1.25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全部为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面积0.24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全部为陆域范围,指除水库库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面积1.01平方公里。
二十一、炳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炳坑水库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正常蓄水位64.30米,保护区面积1.89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全划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除水域范围以外的集雨区。
二十二、罗屋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罗屋田水库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正常蓄水位34.70米,保护区面积8.40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1.34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7.05平方公里。
二十三、白石塘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白石塘水库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正常蓄水位33.40米,保护区面积1.41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全划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除水域范围以外的集雨区。
二十四、罗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罗田水库位于我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与东莞市交界处,正常蓄水位31.75米,保护区面积8.35平方公里(指我市境内的集雨范围)。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指我市境内的水域范围),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指我市境内的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面积3.66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指我市境内的集雨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4.69平方公里。
二十五、长流陂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长流陂水库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正常蓄水位22.90米,保护区面积8.14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1.71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6.43平方公里。
二十六、鹅颈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鹅颈水库位于光明新区光明街道,正常蓄水位66.70米,保护区面积4.16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3.20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0.96平方公里。
二十七、公明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公明水库位于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正常蓄水位66.70米,保护区面积11.76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8.32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3.44平方公里。
二十八、东深供水—雁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雁田水库位于我市龙岗区平湖街道与东莞市交界处,水库水面全部位于东莞市境内,正常蓄水位48.60米,保护区面积11.41平方公里(指我市境内的集雨范围)。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指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我市境内集雨区域(不含机荷高速、博深高速),一级保护区面积1.25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指我市境内的集雨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10.16平方公里。
二十九、香车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香车水库位于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正常蓄水位34.75米,保护区面积2.98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但西侧不超过(不含)南西公路,一级保护区面积0.69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2.29平方公里。
三十、东涌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东涌水库位于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正常蓄水位51.60米,保护区面积9.39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1.48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7.91平方公里。
三十一、洞梓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洞梓水库位于大鹏新区大鹏街道,正常蓄水位58.40米,保护区面积2.74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0.79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1.95平方公里。
附件:1.深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一览表
2.深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图
http://www.sz.gov.cn/zfwj/zfwj/szfwj/201510/t20151016_32838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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