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政府 | 文号:张政发〔2010〕52号 |
颁布日期:2010-04-1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掖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张政发〔2010〕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现将《张掖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张掖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张掖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应急体系,整合基层应急资源,提高基层应急能力,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现就全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以“四进”(即:应急管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五有”(即:有应急预案、有组织机构、有应急队伍、有物资保障、有科普宣教)为抓手,整合应急资源,夯实基层基础,完善体制机制,规范运行程序,建点示范,整体推进,不断提升基层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县(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支持或参与示范点建设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整合资源,共享共建。按照条块结合、资源共享、降低成本的要求,有效整合和利用各类应急资源,发挥优势,集中物力财力,全力开展创建工作。
(三)重点培育,分类指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应急资源布局,选择基础条件好、辐射能力强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企业、学校、医疗机构开展示范点建设。要根据部门、行业特点,统筹、分类制定建设标准或工作方案,精心指导,重点培育,分步实施。
(四)注重实效,服务发展。要突出机制健全、反应灵敏、保障有力,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示范点建设目标,完善工作措施,强化考核管理,促进示范点自加压力,务实创新,保障有力,更好地服务经济济社会发展。
三、工作目标
通过几年努力,在全市建立一批覆盖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企业、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不同类型基层组织的应急管理示范点。在各示范点的带动下,使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公众应急意识和防范能力普遍提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一)组织机构健全。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定专兼职工作人员,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档案资料齐全,应急演练正常开展。
(二)应急预案齐备。风险隐患排查经常性开展,做到风险隐患整治措施、整治内容、整治时限、整治责任“四落实”。针对行业特点,制定各类应急预案。预案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应急措施简明扼要、好记管用。
(三)应急队伍成立。充分利用现有的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管理人员、企事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等资源,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结合应急预案开展应急训练,遇有突发事件能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四)应急保障有效。结合自身实际,本着一专多用、专兼结合、整合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健全监测监控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有明显的应急疏散标识和应急避难场所;有必须的应急物资储备。
(五)科普宣教深入。经常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群众广泛参与的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应急培训,使辖区公众自救互救知识普及、应急疏散路线清楚、风险隐患区域明确,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显著提高。
四、实施步骤
2010年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按照四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动员和拟定示范点阶段(2010年5月)。市上将民乐县确定为市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县,并在民乐县举行全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启动仪式。其他县(区)选定一个乡镇(街道)、一个行政村(社区)、一家企业、一所学校,市安监局选定一家企业,市教育局选定一所学校,市卫生局选定一家医疗机构开展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广泛组织动员,在选定示范点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或计划,成立领导机构,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有针对性地组织、指导好示范点建设工作。示范点名单请于5月20日前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6月—10月)。按照示范点建设方案或计划要求,从理顺工作机制、明晰工作思路、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保障等方面入手,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示范点的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存在差距的单位,提出改进意见,协助制定整改方案。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0年11月)。各示范点根据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标准进行自查自纠,有针对性地整改提高。各示范点可结合自身实际走出去、请进来,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市政府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对示范点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并及时通报全市示范点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四)总结命名阶段(2010年12月)。11月底至12月初,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对示范点建设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和考评的基础上,由市政府组织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区)分管应急工作县(区)长及应急办负责人对各示范点进行现场观摩,综合验收。对达到标准和要求、具有典型特色的示范点将进行授牌命名,并上报省政府备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目的是通过集中财力、人力,培育基层应急管理的典型,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市上成立张掖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示范点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人员、经费及软硬件设施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区)、各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的主要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进度,抓好协调落实,全力推进示范点建设工作。其中各级民政部门牵头建设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应急管理示范点,安监部门牵头建设企业应急管理示范点,教育部门牵头建设学校应急管理示范点,卫生部门牵头建设医疗机构应急管理示范点。
(三)落实保障措施。各县(区)要把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范围,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重点用于支持示范点应急设施、应急队伍、避难场所等应急能力建设,使人力、物力、财力等要素适应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符合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标准。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应急资源,重点用于扶持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要加大检查考核评估力度,实行动态跟踪管理,适时对示范点建设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并将建设成效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体系。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推动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向更高、更新的水平和层次迈进。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着眼建立长效机制,把示范点建设列为年度的重要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机制。2010年的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主要是探索思路、总结经验,丰富和完善工作方案,从2011年开始,各县(区)、各部门要把示范点建设作为年度常项工作,坚持抓、长期抓、深入抓,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共同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特色化建设。
附件:1.张掖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2.张掖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标准(试行)
附件1:
张掖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康清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国军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汪卿泰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员:张习武市公安局副局长
蓝秉勤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生坤市安监局副局长
丁一市教育局副局长
周明霞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中市民政局副局长
魏士博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东杰市经委副主任
刘兴年市广电局副局长
付有智市气象局副局长
姚吉禄市地震局副局长
陶雄庆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应急办,由汪卿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日常事务。
附件2:
张掖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标准(试行)
一、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示范点县区标准
(一)组织机构。有完善的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办事机构配备的人员满足工作需要;各类必需的办公设施和交通工具完备。
(二)应急预案。有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与市级对应的全部专项应急预案;乡镇(街道)总体应急预案制定率100%;应急演练每年演练次数要占专项预案总数的40%以上。
(三)制度建设。应急管理各项制度,包括办文、值守应急、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四)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设有专门值班室,配备专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工作制度健全,信息报送及时、客观、准确。
(五)“一网五库”。应急工作联络网和预案法规数据库、典型案例库、应急储备物资动态数据库、应急专家数据库、抢险救灾队伍数据库全部建立,并能及时更新和有效管理。
(六)应急避难场所。建成应急避难场所,有明显的标识指引和基本生活物资储备。
(七)科普宣教。制定培训与宣传教育方案,加强对公务员、应急管理干部、基层干部、企事业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的培训,年培训不少于3次。加强应急知识宣教工作,每年举行2次以上宣传咨询活动。城区主要街道和每个乡镇都设有应急知识宣传栏。
(八)队伍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全部建立,并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培训演练计划得到落实。
(九)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深入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坚决落实风险隐患整改措施,遏制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
(十)应急处置及舆论引导。信息报告迅速、畅通,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突发事件发生态势,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组织开展处置,并按照分级标准向上级报告;根据实际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实施紧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及时、准确、有效。
二、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示范点乡镇(街道)标准
(一)组织机构。有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有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二)应急预案。有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举行1次应急演练,演练方案和影视资料健全完备。
(三)制度建设。应急管理各项制度,包括办文、值守应急、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四)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安排有值班人员,能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值班工作制度健全,信息报送及时、客观、准确。
(五)应急避难场所。建成应急避难场所,有明显的标识指引和基本生活物资储备。
(六)科普宣教。制定培训与宣传教育方案,每年对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干部进行1次以上的培训。加强应急知识宣教工作,每年举行2次以上宣传咨询活动。乡镇主要街道和行政村(社区)都设有宣传栏。
(七)队伍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全部建立,并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培训演练计划得到落实。
(八)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深入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坚决落实风险隐患整改措施,遏制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
(九)应急处置。信息报告迅速、畅通,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突发事件发生态势,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照分级标准向上级报告;根据实际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实施紧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三、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示范点行政村(社区)标准
(一)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二)应急预案。有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三)制度建设。应急管理各项制度,包括办文、值守应急、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四)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有人员负责值班,值班工作制度健全,有指定或聘请的专职或兼职应急管理信息员负责信息报送,信息报送及时、客观、准确。
(五)应急避难场所。建成应急避难场所,有明显的标识指引。
(六)科普宣教。加强应急知识宣教工作,设有宣传栏,每年举行1次以上宣传咨询活动。
(七)队伍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信息报告员队伍全部建立,并有完善的规章制度。
(八)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深入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坚决落实风险隐患整改措施,遏制发生各类突发事件。
(九)应急处置。信息报告迅速、畅通,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突发事件发生态势,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并按照分级标准向上级报告;根据实际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实施紧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示范点企业标准
(一)组织机构。有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二)应急预案。有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演练。
(三)制度建设。应急管理各项制度,包括办文、值守应急、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四)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有值班室和视频监控室,有人员负责值班,值班工作制度健全;有专职或兼职的应急管理信息员负责信息报送,信息报送及时、客观、准确。
(五)应急避难场所。在厂区合适位置设立应急避难场所,有明显的标识指引;各类紧急通道畅通,有明显的标识指引。
(六)科普宣教。设有宣传栏;制定培训与宣传教育方案,加强对企业员工、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信息报告员的培训,每年至少举行1次培训。
(七)队伍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信息报告员队伍全部建立,并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培训计划得到落实。
(八)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坚决落实整改措施,突出治理重大隐患,没有发生人员死亡的各类突发事件。
(九)应急处置。信息报告迅速、畅通,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突发事件发生态势,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并按照分级标准向上级报告;根据实际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实施紧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五、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示范点学校标准
(一)组织机构。有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二)应急预案。有应急预案,针对易发多发事故及其危害程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三)制度建设。应急管理各项制度,包括办文、值守应急、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四)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有值班室或视频监控室,有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信息报送及时、客观、准确。
(五)应急避难场所。利用学校体育馆、运动场、空地等合适场所设立应急避难场所,有明显的标识指引;各类紧急通道畅通,有明显的标识指引。
(六)科普宣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十条规定,把公众防灾应急知识普及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安全教育教学计划,对师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每学期开展专题教育培训不少于2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置应急科普知识宣传栏。
(七)队伍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全部建立,并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培训计划得到落实。
(八)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深入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坚决落实风险隐患整改措施,突出治理重大隐患,没有发生人员死亡的各类突发事件。
(九)应急处置。信息报告迅速、畅通,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突发事件发生态势,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并按照分级标准向上级报告;根据实际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实施紧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六、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示范点医疗机构标准
(一)组织机构。有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二)应急预案。有应急预案,针对易发多发事故及其危害程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三)制度建设。应急管理各项制度,包括办文、值守应急、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四)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有值班室或视频监控室,有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信息报送及时、客观、准确。
(五)科普宣教。加强应急知识宣教工作,设有宣传栏,每年举行1次以上宣传咨询活动。
(六)队伍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建立,并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培训计划得到落实。
(七)应急处置。信息报告迅速、畅通,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突发事件发生态势,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并按照分级标准向上级报告;根据实际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实施紧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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