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甘肃省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4-10-10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切实做好我市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现就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秋冬季节是森林草原防火的关键时节。根据武威市气象局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测报告,今年秋冬季全市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一是林区可燃物增多。春季以来降水较往年偏多,今年7、8月,全市植被覆盖面积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52.3%、23.1%,林区、林缘区植被生长茂盛,极易造成草原火灾引起的森林火灾。二是秋冬季气温偏高。据武威市气象局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测报告,进入10月后全市气温偏高,降水偏少,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大部分时间将维持中度危险状态,少雨时段可达4级以上,属高度危险,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任务非常艰巨。三是火源管理难度加大。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林区观光旅游人数增加,野餐用火、吸烟及传统的烧荒、烧田埂、烧灰积肥等现象时有发生,上坟祭祖、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习俗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四是防火手段落后。防火、扑火基础设施滞后,森林草原消防力量严重不足。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森林草原防火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为今冬明春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对本县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总负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林业、农牧主管部门是具体责任人。要全面落实乡镇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责任落实到个人,使每座山头、每块林地草原都要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和林区,充分发挥村民小组长、林场护林员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要严格森林草原防火责任追究制,对失职、渎职或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不落实引起森林草原火灾、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落实“五禁”规定,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各县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严格实行禁止开荒禁止打井禁止放牧禁止乱采滥伐禁止野外防火》的规定,严禁野外用火。市、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乡镇政府及基层护林站、草原站要组织人员深入山头地块,开展隐患大排查,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大森林和草原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做到重点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盲流人员及中小学生的责任监护,避免意外火情发生。要加大农闲烧荒、烧田埂、烧灰积肥及上坟祭祖、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野外放火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规范野外用火行为。冬至、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节假日期间禁止在林区烧纸、燃放鞭炮。各基层护林站、草原站要坚持每天巡查制度,护林人员要全部到岗到位,死看硬守。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大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
四、突出重点区域防火,制定完善防火预案。各县区政府在抓好森林草原防火面上督查、预防的同时,要明确各自的防火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要将山区林区和林缘区的人口居住区、进入林区路口、林区内坟滩及川沙区金色大道沿线、青土湖、黄案滩、新红路沿线等作为今年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的重中之重,确定专人巡护,竖立防火宣传标牌,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各乡镇、国有林场对辖区内凡1000亩以上林区、集中连片的重点林区及火险区,都必须拟定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扑火预案,全面落实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发生火情能及时处置。
五、加强防火队伍建设,及时处置火情信息。各县区要以乡镇为主,建立一支30至50人,能够迅速出动、具有较强战斗力的扑火队伍,村、组也要建立以青壮年为骨干的义务扑火队。要切实加强扑火安全、扑火技能、火场自救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演练,各乡镇、林场、草原站都要举办1—2次专业、半专业防火队伍防火知识培训和现场演练。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根据火险气象等级和人员流动情况,及时增派人员对林区和草原进行全方位的瞭望、监测、巡护,确保火情信息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群众反映的火情信息,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进行反馈上报,核查确认为森林草原火灾的,要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科学扑救,并按程序进行归口逐级上报。
六、加强检查督促,落实巡查值班制度。各县区政府、林业、农牧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力深入基层,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检查,检查防火预案、防火制度的建立完善情况,以及防火物资、灭火器具、通信器材等物资的检修保养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入防火期,各级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执行24小时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大检查抽查力度,防止脱岗、漏岗现象发生。在防火期内要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有火报火情,无火报平安,确保防火信息畅通无阻,及时、迅速、有效处置可能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七、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快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区政府要将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防火机具购置纳入财政预算,有计划地修建防火道路、瞭望塔,完善通讯设施建设,加快森林草原地理信息系统等防火信息化建设,确保重点火险区防火道路、通讯畅通。各护林站、草原站都要配备必要的森林防火风力灭火机、二号工具、三号工具、铁锹、灭火弹、防火服等防火物资和灭火器具,为森林草原防火灭火提供基础保障。
八、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各县区政府及市、县区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网络等多种媒介大力开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和森林草原防火严峻性、紧迫性、必要性的宣传教育。在各村组张贴《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实行禁止开荒禁止打井禁止放牧禁止乱采滥伐禁止野外防火的公告》,在进入林区、重要草原管护区的路口设立防火警示牌、插警示旗,并利用房屋围墙、山体平面等涂刷警示标语,有条件的地方要在乡镇、村的醒目地方悬挂森林和草原防火横幅。通过强化宣传,提高全民的森林和草原防火意识,从源头上消除森林和草原火灾隐患。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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