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酒政办发〔2009〕38号 |
颁布日期:2009-02-26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通知
酒政办发〔2009〕38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更好地统筹城乡发展及国内外市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村家电流通、消费实际,现就我市实施“家电下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性
家电下乡是政府积极推动,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杠杆作用,以企业为主体,比照家电产品出口退税,对农民购买家电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补贴的惠民工程。对农民购买家电给予财政补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党的支农惠农政策的重要措施。实施家电下乡工作,可以有效促进家电生产、流通和农民需求的有机对接,对扩大农村消费、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完善农村家电流通和服务体系,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意义重大。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实施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周密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推广落实,切实把好事办好,形成“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经济得发展”的多赢局面。
二、准确把握家电下乡工作的有关政策
按照省上的统一部署,我市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时间为2009年2月至2012年11月,为期4年。市内农民在酒泉市商务局、财政局公布的销售时间、销售网点购买专为农村市场生产的限价家电产品可享受国家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补贴标准为商品售价的13%。近期允许每户补贴购买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各一台。农户购买后,经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审核确认,通过“一折统”直拨到储蓄存折。对家电下乡产品实行最高限价,其中彩电2000元、冰箱(含冰柜)2500元、洗衣机2000元、手机1000元。国家目前正在扩大家电下乡产品范围,计划增加摩托车、电脑、空调、微波炉、电磁炉、热水器等品种,并调整补贴产品限购政策,由限购1台补贴产品放宽到2台,同时简化财政补贴兑现手续,请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动态,做好宣传和准备工作。
三、认真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政策宣传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以农民最关心的补贴对象、标准、产品及质量、补贴资金申报和兑付方式为重点,以经销企业的品牌优势、质优价廉、售后服务为保障,以设立规范的销售网点、方便农民消费为措施,突出做好家电下乡进村入户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公告、宣传栏、“一册明”等各种形式,将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销售网点、补贴办法、申领手续等有关政策和办法宣传清楚、解释明白,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的关怀落到实处。
四、认真做好补贴资金兑付和管理工作
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实行“乡级审核、县级兑付、涉农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工作效率,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账户。同时,要切实做好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发放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延迟农民购买家电的补贴申请,发现问题将严肃查处。
五、强化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商务局、财政局要抓紧对基层商务、财政负责人和家电下乡信息操作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经费由市财政承担。财政部门要尽快制定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管理办法,规范补贴资金的拨付、申请和兑付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及时到位,确保农户家电补贴足额兑付。商务部门要会同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强对销售企业、销售及维修服务网点的确定及监管。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要加大对产品质量和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销售服务及维修标准、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及发票使用等方面的检查力度。接到举报、投诉后要及时进行核实,经查属实的要及时进行处理。有违反政策规定、不履行投标承诺及中标协议、骗取补贴资金、坑农害农以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加强组织领导
家电下乡工作是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时间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形成协调、配合、联动的工作机制,决定成立酒泉市家电下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磊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永生市政府副秘书长
吕积清市商务局局长
孙景玉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贾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广电局局长
贾其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讲师团团长
于吉星市公安局副政委
王山成市国税局局长
王德堂市地税局局长
沈军市工商局局长
王成礼市质监局局长
余跃泉市人民银行行长
徐曙光市银监分局局长
郎吉华市商务局副局长
赵丽市财政局副局长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协调具体事务,承担家电下乡日常工作。市商务局局长吕积清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商务局副局长郎吉华、市财政局副局长赵丽兼任副主任。
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责任,分工协作,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实施。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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