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部分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5-01-20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部分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黄政秘〔2015〕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人事变动,现就市政府部分负责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刘光同志负责民政、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
分管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委(宗教局)、妇儿工委、残联、老龄委。
联系统战、总工会、团市委、妇联。
对由市政府领导担任的市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负责人,按上述分工作相应调整。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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