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滁政秘〔2010〕58号 |
颁布日期:2010-04-08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滁州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滁政秘〔2010〕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滁州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滁州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全市科普工作的组织管理,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以下简称《科普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由市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及群众团体参加的滁州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研究确定加强全市科普工作的重大问题,协调全市以及各部门间开展科普工作,挖掘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建立各级各类科普基地,推进科普工作社会化、责任化、制度化,促进科普工作健康发展。
二、联席会议组织机构
按照国家《科普法》规定,联席会议设组长、副组长、秘书长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部分群众团体的负责同志组成,组长单位由市科技局担任,副组长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科协担任,秘书长由市科技局1名副职担任,成员单位有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计生委、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等。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1名主管领导担任,并指定1名联络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科技奖励科。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在联席会议领导下,对全市科普工作中有关法规及政策性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组织制定科普工作规划、计划,并提交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处理科普工作实施过程中需要与各部门协调的相关事宜;安排联席会议的议程,受联席会议委托处理日常工作并承担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国家《科普法》、省《科普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科普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内容,将科普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之中。职责范围如下:
市科技局:负责拟定全市科普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实行政策引导,指导、监督、检查各区、县(市)和相关部门、单位开展科普工作的情况。牵头组织召开全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发挥联席会议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的作用。
市委宣传部:把科普宣传作为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科普工作与思想教育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各种思想教育阵地和大众传播媒介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
市科协:充分发挥科普工作主力军的作用,依靠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依法开展各种群众性、社会性和经常性的科普活动,支持有关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普活动,协助政府制定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为政府科普工作决策提供建议。
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负责有关的科普工作,出席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对全市科普工作重大政策、规划、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和组织的各类科普活动。
附件:滁州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滁州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组长:张陆彪(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何陆金(市科技局局长)
副组长:李如培(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新强(市科协主席)
秘书长:黄晓颖(市科技局总工程师)
成员:陈素云(市财政局副局长)
潘厚江(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永虎(市农委副主任)
吕晓明(市卫生局副局长)
朱幸勤(市环保局副局长)
董业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魏德斌(市气象局副局长)
于明辉(市地震局局长)
蒋玲(市计生委副主任)
李国棣(市民政局副局长)
黄永龙(市旅游局副局长)
周德亮(市总工会副主席)
焦艳(市妇联副主席)
唐颖(共青团市委副书记)
许雪峰(滁州学院科研处处长)
李平权(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处长)
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科技奖励科,科长高发余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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