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07-01-2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大厅各项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
根据袁占亭市长在市政府政务大厅正式运行仪式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市政发〔2006〕85号、市政办发[2006]62号文件等规定,结合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现就进一步做好政务大厅规范化建设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袁占亭市长的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和办事服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为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对照问题,认真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要真正给首席代表充分授权,使行政审批专用章发挥应有的作用;工作人员两年一换;要整合单位内部职能,简化办事程序,切实做到便民服务向政务大厅窗口前移;杜绝两头受理,实现审批服务规范化操作。结合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下部门和单位要认真配合政务大厅落实好具体工作:
(一)市公安局户口专用章要随事项一同进驻大厅;非亲属投靠、临时身份证事项要整合后统一进驻大厅办理;人员更换要严格执行政务大厅管理制度。
(二)市工商局个体私营企业登记注册事项要与已进驻事项实现整合,按要求在政务大厅办理;人员要与单位内部日常工作脱离;要按照规定开设银行专户。
(三)市财政局会计资格证办证事项要整体进驻政务大厅,业务专用章也要随事项一同进驻;人员要保证两名。
(四)市房产局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开发企业和物业企业年检事项要在政务大厅办理。
(五)市民政局地名证事项要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要与单位日常工作脱离。
(六)市国土局建设用地压覆矿产预审事项要进驻政务大厅办理;土地办证收费要在大厅统一缴纳。
(七)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择业登记和就业报到事项要整体进驻;人员保证两名,要与单位日常工作脱离。
(八)市公安消防分局要派专业工作人员进驻政务大厅;人员更换要严格执行政务大厅管理制度;要按照规定开设银行专户统一收费;受理和发证要在政务大厅进行。
(九)市卫生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健康证事项要进驻政务大厅办理。
(十)市发改委人员更换要严格执行政务大厅管理制度,不得随意更换顶替。
(十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证事项和优惠证年检事项要整体进驻政务大厅统一办理。
(十二)市物价局要在政务大厅全面开展业务,改变至今不在大厅办事的被动局面;人员要保证两名。
(十三)市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要统一在政务大厅办理;告知书要进一步规范;进驻事项要在政务大厅统一收费。
(十四)市药监局进驻事项要切实在政务大厅内开展,做到同一窗口受理,同一窗口发证。
(十五)市农牧局进驻事项要实现内部职能整合,使业务真正在大厅内开展起来。
(十六)市人民银行要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市政府政务大厅和进驻银行做好还没有开设银行专户的部门和单位的开户工作,进一步规范统一收费工作。
三、整改时限
各部门、各单位整改工作要于二月五日前全面完成,整改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政府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市政府政务大厅窗口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全力支持政务大厅建设,切实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从二月六日开始,由市监察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组成督查组,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二OO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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