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陕政办发〔2015〕95号 |
颁布日期:2015-10-13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1号),加快推进我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速降费,提升服务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大幅提高网络速率
(一)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全光纤网络城市和4G网络建设,2015年网络建设投资达到120亿元,2016-2017年累计投资不低于210亿元。推进光纤到户进程,2015年新增光纤到户覆盖家庭数330万户,新增光纤到户宽带用户85万户。完善电信普遍服务,加大农村宽带网络建设力度,着力缩小“数字鸿沟”。扩大移动通信覆盖范围,鼓励移动用户向4G迁移,提升移动宽带速率。
到2015年底,全省城市家庭(设区市和部分有条件的非设区市城区家庭)80%以上具备100Mbps光纤接入能力,90%的设区市城区实现全光纤网络覆盖;西安、咸阳、宝鸡、渭南市城区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达到20Mbps,其他设区市城区和非设区市城区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达到10Mbps;95%以上的行政村通固定或移动宽带。建成4G基站3.3万个,实现乡镇以上地区网络深度覆盖,4G用户超过800万户。
到2017年底,全省城市家庭具备100Mbps光纤接入能力,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超过30Mbps,其他非设区市城区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达到20Mbps;8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农村宽带家庭普及率大幅提升;4G网络全面覆盖城市和农村。
(二)全面提升西安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的网间互通能力。根据网络流量情况,适度超前考虑增加网间互联带宽,2015年西安直联点互联带宽扩容30G,全面提升西安直联点的流量疏通转接能力,提高我省互联网网间质量,提高宽带网络速率。
(三)加强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内容分发网络向大容量、广覆盖、智能化演进,不断增强网络流量承载和分发能力。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升级。提升网站服务能力,增加主要业务带宽配置,实现互联网信源高速接入、网络流量高效疏通,促进应用基础设施与骨干网络协同发展,持续改善用户上网体验。
(四)深入推进电信、广电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充分发挥陕西铁塔公司的作用,进一步创新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方式,促进铁塔等电信基础设施资源整合共享,全力保障4G网络建设进度,提高效率和效益,避免重复建设。在西安、杨凌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三网融合”。
二、有效降低网络资费,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五)推动电信企业降低网费。鼓励电信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网费明显偏高的城市开展宽带免费提速和降价活动,将具备网络条件的4Mbps以下铜缆用户接入速率免费提升到4Mbps-8Mbps,下调百兆光纤接入网费,更多让利于民。推动电信企业通过定向流量优惠、闲时流量赠送等多种方式降低流量资费水平,提升性价比。电信企业推出流量不清零、流量转赠、套餐匹配等服务,完善流量提醒服务,让广大用户用得安心、实惠。电信企业向社会发布网络提速降费方案计划,并进一步完善具体办法。到2015年底,省内宽带服务主导企业单位带宽价格下降35%左右,全省流量资费平均降幅达到30%以上。
(六)提高电信、广电企业运营效率。建立健全电信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广电企业、信息内容供应商等市场主体间的合作和公平竞争机制,促进专业化分工合作,探索产业链互利共赢发展模式。2015年底完成电信企业和陕西广电IPTV播控分平台的规范对接。
(七)有序开放电信市场。结合宽带接入业务开放试点政策,争取将西安列为国家宽带接入业务开放试点城市。充分发挥通信网和有线电视网信息基础设施的作用,推动基础信息网络平等互联,尽快提升网络能力,为消费者提供高速优质服务。
(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实施信息惠民、智慧城市、工业云、大数据等工程,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进教育、医疗优质资源共享,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加快就业等信息实现全国联网,充分发挥宽带网络提速降费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与扩大应用推动网络建设发展的相互促进作用。
三、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强化组织落实
(九)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简化申报材料要求,努力为企业经营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加快实现网上申请、受理、审核流转、公示审批结果等,着力提升工作效率,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十)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1保障宽带基础设施用地。对宽带网络建设所需的通信,广播电视机房、传输线路、基站站址建设用地给予支持。属于集体用地需要征收的,应当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片区综合地价平均标准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36号)要求拟订补偿方案,依法办理征收手续;对新建道路或旧城区改造宽带网络线路入地出租、出售通信管道,或在铁路、公共交通沿线实施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时涉及的行政事业收费,依法予以减免。
2保障建设运行用电供给。电力部门要加大对通信、广电基础设施供电保障力度,对用电报装、线路租挂、电力抢修等建立保障机制;缩短通信、广播电视机房、基站用电的开户和引入的审批时限;鼓励使用节电节能设施,推广用电计量新技术;规范用电单位的二次转供电收费标准,在光纤到户老旧小区改造中对涉及的通信局点、广播电视机房市电引入方面制定优惠政策,特别是在农村宽带工程中电费适当优惠,降低通信、广电能耗成本。
3加快环评进度。环境保护部门要进一步简化环评手续、压缩审批时限。对省内建设的4G基站采取年度打包或投资额度年度打包方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统一实施竣工监测和验收审批,由陕西铁塔公司牵头组织电信、移动、联通三家运营公司基站进行统一监测、报审、验收工作。明确批复、验收等环节的时限,缩短审批过程,对共享基站的监测和抽检费用进行优惠。广泛宣传基站电磁辐射科普知识,消除群众疑虑,争取群众理解与支持,形成共同支持宽带基础通信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
4加快农村宽带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普遍服务基金和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结合新型城镇化、“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加快农村宽带基础设施建设。
5强化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宽带网络重大项目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发挥中长期贷款优势,支持农村宽带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引导商业银行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增加信贷投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担保方式,多渠道满足基础电信、广电企业多层次信贷需求。推动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运营主体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
(十一)全面保障宽带网络建设通行。
1将宽带基础设施纳入规划。各市、县政府要将宽带基础设施中所需通信铁塔、管道、杆路、供配电、室内分布系统等通信、广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
2对4G建设开放现有公共区域及设施。各市、县政府应制定措施,协调免费开放政府机关、学校、医院、机场、公路、铁路沿线、桥梁隧道、铁路车站、地铁沿线、公路客运站、展馆、工业园区、旅游景点等所属建筑物以及路灯、道路指示牌、绿化区等公共设施场所空间。
3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各市、县要严格执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个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民用建筑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程》(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DBJ/T61-59-2010),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和广电设施要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县城及以上城镇新建住宅小区及商住楼等建筑群全面采用光纤和同轴电缆到户的方式建设,加快既有小区光纤改造升级。
(十二)建立宽带网络速率检测和发布机制。建立我省宽带网络监测技术手段和宽带速率发布机制,定期向社会发布宽带速率权威信息,督促宽带网络提速,打击不实宣传,维护市场秩序,接受用户监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本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好各项任务措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做好统筹推动和督促检查,每年向社会公布全省和各地区实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重大情况及时报省政府。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方案.pdf
http://www.shaanxi.gov.cn/0/104/11195.htm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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