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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令第35号 《遵义市防雷减灾管理实施办法》于2003年4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2003-12-29
[债权债务] 海南省地图管理办法
海南省地图管理办法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62号 《海南省地图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1月27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省长汪啸风 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图管理,保证地图质量,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颁布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2003-03-20
邯郸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 邯郸市人民政府令第102号 [2003.06.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
颁布单位: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2003-06-23
河北省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规定 (2002年7月1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2002年9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2〕第12号公布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省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及其项目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及贷款项目。
颁布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2002-09-1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6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治辐射污染环境管理办法》,已经1999年12月1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6次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99-12-28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 (第101号) 《石家庄市旅游业管理办法》已经一九九九年二月十三日第十届人民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一九九九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市长张二辰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日 石家庄市旅游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旅游业的发展,规范旅游业管理,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北省旅游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颁布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99-03-20
四川省流域梯级水电站间水库调节效益偿付管理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95号 1997年11月13日省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引导投资兴建有大库容、高调节补偿能力的水力发电站,保障投资者获取合理的收益,促进流域水能有效、合理的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颁布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97-12-24
西宁市城市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1997年11月18日西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发布)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市城镇国有土地的管理,维护地产交易市场秩序,防止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颁布单位: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97-11-18
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32号 《青海省测绘成果管理实施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颁布施行。 代省长白恩培 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青海省测绘成果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测绘成果管理,保障测绘成果的有效利用,提高测绘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颁布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97-09-29
贵阳市街头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1997年2月17日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街头食品卫生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街头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97-02-17
海南省实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办法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72号 《海南省实施办法》已经1995年8月2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阮崇武 1995年9月6日 海南省实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办法 第一条为了消除碘缺乏危害,保护公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颁布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95-09-06
贵阳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贵阳市人民政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户外广告管理,有效地利用广告媒介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根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户外广告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户外广告经营者)设置和张贴户外广告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92-07-24
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4号 《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已经一九八九年三月十五日省人民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张皓若 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境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森林防火条例》和本办法。
颁布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89-03-21
河北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管理暂行规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9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1989年2月22日 第一条世界银行贷款是利用外资的一条重要渠道。为用好世界银行贷款,促 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具体情况,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世界银行贷款,是指财政部转贷给我省的世界银行贷款。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颁布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89-02-22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亚行贷款兰州城市交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8】232号 安宁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亚行贷款兰州城市交通项目实施方案》已经2008年11月20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8-12-08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稽查工作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8】224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兰州市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8-12-01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关于关闭城市供水管网覆盖区域自备水源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8】202号 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建委制定的《关于关闭城市供水管网覆盖区域自备水源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8-10-23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十一五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8】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兰州市“十一五”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8-01-29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政府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 《金昌市政府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颁布单位: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2008-11-06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救灾款物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8]42号 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救灾款物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2008-04-17
关于批转《嘉峪关市2008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8]27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市民政局《嘉峪关市2008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应急管理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2008-04-01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8]140号 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政府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2008年10月13日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2008-11-24
关于批转嘉峪关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7]156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嘉峪关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2007-11-29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冀政〔2008〕95号2008年10月23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
颁布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2008-10-23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 冀政〔2008〕1号2008年1月18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是实现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战略目标的根本出路,也是结合河北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颁布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2008-01-18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黄南州中心支行《关于构建黄南州中小企业贷款平台的意见》的通知 黄政办〔2008〕6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各金融机构: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国家货币信贷政策,有效解决我州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促进银企合作,实现银企双赢,现将中国人民银行黄南州中心支行《关于构建黄南州中小企业贷款平台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颁布单位: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2008-08-26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要点的报告 黄政办〔2007〕114号 州人民政府: 现将《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要点》报上
颁布单位: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2007-12-21
汉政发〔2008〕24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5月12日下午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8.0级强烈地震灾害,波及我市全境,给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损失。灾情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全力以赴开展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2008-06-03
汉政办发〔2008〕98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使用国家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贷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财政局,市中小企业促进局: 《汉中市使用国家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贷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2008-09-20
汉政办发〔2008〕90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2008-09-01
汉政办发〔2008〕107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灾后重建项目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灾后重建项目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2008-10-14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已登记西宁、都江堰地区建设住宅小区住户的干部职工交纳预付款的通知 果政办(2005)126号 各县人民政府
颁布单位: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2005-09-14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1993年12月22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5年11月25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已经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1月25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颁布单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2005-11-25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甘政办发〔2009〕4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进一步扩大内需,充分发挥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结合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农村流通网络
颁布单位: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9-02-27
甘政办发〔2008〕136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有关单位: 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
颁布单位: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8-09-28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助学贷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0〕65号2000年11月1日)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制定的《甘肃省助学贷款管理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甘肃省助学贷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颁布单位:甘肃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2000-11-01
甘政办发[2008]71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适应反洗钱工作新形势的需要,依据《反洗钱法》和国务院《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对我省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了相应修订,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甘肃省政府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
颁布单位: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8-06-06
甘政办发[2008]124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地震灾区受灾农民住房重建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落实我省地震灾区受灾农民住房重建贷款工作,确保受灾农民住房重建工作顺利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受灾农民住房重建贷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颁布单位: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8-09-11
东署办[2008]173号 海东行署办公室转发关于海东地区反洗钱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经行署研究同意,现将中国人民银行海东地区中心支行《关于海东地区反洗钱工作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东行署办公室 颁布日期:2008-11-05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清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通知 (定政办发〔2008〕23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有关单位: 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要力量,在支持全市“三农”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2008-03-26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反洗钱法进一步做好全市反洗钱工作意见的通知 (定政办发〔2007〕88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省驻定有关单位: 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制定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反洗钱法进一步做好全市反洗钱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2007-08-16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定政办发〔2007〕6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定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2007-06-21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定政办发〔2007)103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全市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整顿和规范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2007-09-11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强化建设用地保障服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意见的通知 定政办发[2009]1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强化建设用地保障服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已经2009年10月29日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2009-11-06
定政办发[2008]46号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省驻定有关单位: 现将《定西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试行)》印发你们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2008-06-17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和《中国薯都网站管理制度》的通知 (定政办发[2008]28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定西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和《中国薯都网站管理制度》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2008-04-07
第9/2004号法律 《司法组织纲要法》及《民事诉讼法典》条文的修改及附加 立法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十一条(一)项,制定本法律。 第一条 修改《司法组织纲要法》 第9/1999号法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及第四十四条,现修改如下: 第二十七条 列举 一、下列者属第一审法院: (一)初级法院; (二)行政法院。
颁布单位:澳门 颁布日期:2004-08-16
第9/2002号行政命令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四)项规定的职权,并根据经八月三日第39/99/M号法令核准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布本行政命令。 第一条 法定利率以及在无指定利率或金额时订定的利率均为六厘。 第二条 废止十二月二十六日第330/95/M号训令。 第三条 本行政命令自公布翌日起开始生效。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命令公布。
颁布单位:澳门 颁布日期:2002-04-01
至900条][民事诉讼法典-第901至1000条][民事诉讼法典-第1001至1100条][民事诉讼法典-第1101至1200条][民事诉讼法典-第1201至1284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债之特别担保之加强及代替 第九百零一条 请求加强以抵押、指定收益用途或出质形式所作之担保或作出替代
颁布单位:澳门 颁布日期:1999-10-08
民事诉讼法典 [民事诉讼法典-目录][民事诉讼法典-条文目录][第55/99/M号法令][民事诉讼法典-第1至100条][民事诉讼法典-第101至200条][民事诉讼法典-第201至300条][民事诉讼法典-第301至400条][民事诉讼法典-第401至500条][民事诉讼法典-第501至600条][民事诉讼法典-第601至700条][民事诉讼法典-第701至800条][民事诉讼法典-第801
颁布单位:澳门 颁布日期:199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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