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州政办发(2008)168号 |
颁布日期:2008-09-18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州政办发(2008)168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州粮食局《关于调整甘南州地方储备粮补贴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州粮食局《关于调整甘南州地方储备粮补贴标准的意见》已经2008年9月8日,州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九月十八日
关于调整甘南州地方储备粮补贴标准的意见
(州粮食局二○○八年一月十日)
我州建立地方储备粮计划实施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各有关县市已按实施方案调粮入库。但今年以来由于粮价逐步上涨,运杂费不断提高,使储备粮入库成本价增高,加之银行六次加息,储备粮承储企业实际支付利息不断增加,原定的储备粮每年每公斤补贴0.18元的标准远不能适应变化了的形势,如州粮油储运公司及合作市粮油收储公司承储的州市地方储备粮入库价均为1.70元/公斤,按目前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每公斤储备粮年需支付利息1.70×7.47%=0.127元后,补贴仅剩0.053元,只能支付正常的管理费用,按期轮换费用需另外安排;玛曲县粮食购销中心承储的县级储备粮入库均价为2.00元/公斤,按目前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每公斤储备粮年需支付利息2.00×7.47%=0.149元后,补贴仅剩0.031元,仅能勉强维持日常管理费用,以后轮换费用难以支付;目前正在入库的迭部县县级储备粮入库均价约为2.12元/公斤,按目前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每公斤储备粮年需支付利息2.12×7.47%=0.158元后,补贴仅剩0.022元,不但日常管理费用难以支付,以后按期轮换费用无法满足实际需要。为了确保地方储备粮的安全储存,保证日常管理和按期轮换的费用支出,根据目前粮价上涨,银行利息增高的实际情况,我局意见将原定的地方储备粮定额补贴改为动态补贴,即由每年每公斤0.18元的定额补贴改为动态的以入库均价为基数,按12%补贴的办法。原拨补渠道不变,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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