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延政办发〔2007〕122号 |
颁布日期:2007-12-06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延政办发〔2007〕1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7〕39号),结合我市文物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普查的目的、意义。延安是中国革命的圣地和中华民族的圣地,境内地上、地下及水下分布着众多文物古迹。根据1988年文物普查结果,延安有各类文物点共计5808处,数量之多居全省各市之首。延安文物不仅数量大、分布广,而且特色明显,特别是以革命旧址众多而享誉全国。2006年底市第三次党代会确立了“能源化工强市,绿色产业富民,红色旅游兴业”三大战略,把发展红色旅游摆在了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对全面加强以革命历史文化遗产为主的文物挖掘、整理和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搞好延安的文物普查,其目的就在于把握我市文物资源的总体状况,摸清底子,为我市文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提供准确依据。因此,在我市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保护延安文化遗产,促进延安旅游经济的发展将起到十分的重要作用。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一定要站在把旅游业培育和发展成为全市支柱产业的高度,深刻认识这次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次文物普查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工作,按期完成任务。
二、普查的目标任务。文物普查的任务是摸清我市地上、地下和水下古文化遗址、古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的分布情况和保存状况,并在此基础上整理汇总我市文物的总体情况,提出我市文物保护、开发和利用的基本思路,为相关科学研究提供线索和依据。调查中除了对上次文物普查已经掌握的文物点进行复查外,还要特别注意发现新的文物点;除了传统意义上的文物外,还要注意发现富有特色的传统民居、工业遗产等新的文物资源。同时,要把革命旧址的调查作为普查工作的重点,一定要将革命旧址分布、保护和利用的详细情况搞清楚,搞具体,搞扎实。
三、普查方法和工作安排。根据省政府安排,全省文物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2007年9月至2007年12月为普查的准备阶段;2008年1月至2009年12月为田野调查阶段;2010年1月至2011年10月为调查资料收录整理阶段。我市计划年内举办文物普查培训班,正式启动普查工作。2008年初开展普查试点,试点工作结束后正式组队开展调查。调查过程中全市成立一个调查队,分若干工作小组,逐县开展调查。调查阶段结束后,仍由市上统一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和资料汇总。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都要服从市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安排,集中精力,齐心协作,共同搞好我市的文物普查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普查任务。
四、普查的经费保障。根据国务院的统一要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市、县区都要安排配套普查经费。因此,市、县区文物部门要按照普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及时向市、县区财政部门提供经费预算报告,市、县区财政部门要把握普查工作所需经费情况,及时划拨资金,为文物普查工作提供充足的财力保障,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普查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延安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指导和重要事项的协调,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搞好这次文物普查工作。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文物普查领导机构,负责指导、协调普查具体事宜。
附件:延安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延安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薛占海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严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董智安市文物局局长
成员黄庆琳市宗教局局长
贾仲升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冯奇海市财政局副局长
白小芳市统计局副局长
高峰屹市国土局助理调研员
张慧明市水利局副局长
薛延峰市民政局助理调研员
刘小平市城建规划局总工程师
周安民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延明市林业局副局长
秦世平市文化局副局长
白怀君市旅游局副局长
余冬延安军分区政治部副团职干事
呼天平市文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董智安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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