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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铜府办发〔2015〕139号
颁布日期:2015-08-23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铜仁市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铜府办发〔2015〕13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铜仁市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认真组织研究,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制定本地、本单位的落实措施,抓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强化推进力度,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各区(县)政府、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并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5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按季度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市卫生计生委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联系人:彭元君,联系电话:0856-5282068,电子邮箱:2667245612@qq.com。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3日

铜仁市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责任分解方案

一、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一)加强城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1.2015年,完成市人民医院80%搬迁任务;2016年,完成整体搬迁任务。(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人民医院)

2.按三级精神病医院标准,提升市惠民医院医疗水平和能力,2017年,市惠民医院创建三级专科医院。(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3.2015年,袁家寺骨科医院达到二级骨科医院标准。2016年,铜仁妇女儿童医院、铜仁仁爱眼科医院创建三级专科医院。2017年,铜仁华夏医院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4.2015年,做好碧江区人民医院规划选址及项目编制工作,迁建碧江区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2016年,启动碧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铜仁市中医院(碧江区中医院)创建三级乙等中医院。(责任单位:碧江区政府)

5.2015年,启动市艾滋病医院建设项目,启动改扩建市疾控中心项目。2016年,完成市妇幼保健院搬迁,启动铜仁康知心健康体检中心建设,迁建铜仁西南医院、铜仁仁济医院、铜仁广泰医院。2017年,组建市康复医院、市儿童医院、市儿童康复医院。(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残联、碧江区政府)

6.2015年,启动万山区人民医院搬迁工作,启动万山区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2017年,组建万山区中医院,万山区人民医院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责任单位:万山区政府)

7.加强市人民医院内涵建设。到2017年,可诊疗病种数量达2000种以上,急诊与住院患者中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诊疗比重至少达60%以上,住院病人外转率小于3%,打造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武陵山区域医疗中心。(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人民医院)

(二)加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建设。

1.各区(县)政府要全力举办好1所区(县)人民医院和1所区(县)中医院,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核定床位数和人员编制。积极开展等级医院创建,以县级医院为主体,打造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2.2015年,松桃县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综合医院;2016年,石阡县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综合医院,德江县民族中医院创建三级乙等中医院;2017年,思南县、德江县人民医院创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沿河自治县、印江自治县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综合医院,思南县、石阡县、松桃自治县、印江自治县4所中医院创建三级乙等中医院,实现每个区(县)至少建成1所二甲以上水平的公立医院的目标。(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县政府)

3.2017年,县级综合医院可诊疗病种数量达1500种,急诊与住院患者中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诊疗比重至少达到40%,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住院病人外转率小于10%。(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三)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1.按1个街道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1万居民设置1个服务站的要求,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2.原则上按照新建居住小区公共服务配套指标同步规划建设,新建居住小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区县政府)

3.到2017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建成城市社区15分钟健康服务圈。(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四)加强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

1.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加强松桃县孟溪镇、思南县塘头镇、沿河县官舟镇等17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2.到2017年,实现乡镇卫生院标准化率达到80%以上。开展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到2017年,创建一级甲等乡镇卫生院33所,一级乙等乡镇卫生院56所。(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五)加强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

1.到2017年,80%村卫生室实现标准化,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2.到2017年,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低于1名的比例配备乡村医生,基本建成乡村30分钟健康服务圈。(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六)鼓励社会办医。

1.出台激励和引导措施,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举办老年病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等专科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2.探索公立医疗机构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在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合作机制,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3.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医保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同等对待的政策。(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区县政府)

4.积极探索PPP模式,加快医疗机构基础和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5.到2017年,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资源量达到总量的30%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二、全面提升卫生人才队伍素质

(一)招聘一批基础人才。

1.加大卫生人员招聘力度,实施特岗医生计划,增加基层卫生人才供给,切实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编无人问题。(牵头单位:市编委办、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县政府)

2.2015-2017年,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空编比例分别不得超过30%、20%和10%。(牵头单位:市编委办、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二)培养一批专业人才。

1.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培训、骨干医生等培训任务。(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2.到2017年,基层卫生机构技术人员本科学历比例达到80%以上,有1名以上取得中级职称医务人员。(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3.推进医教融合,鼓励和支持铜仁学院、铜仁职院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教协同工作机制,医疗机构为实训基地,铜仁学院、铜仁职院为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对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互兼互聘,形成医教协同育人机制。(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铜仁学院,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4.加快构建以“5+3”为主体、以“3+2”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训体系。(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5.实施农村定向订单医学生培养工程,2015-2017年,招收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医疗技术等农村定向订单生500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三)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

1.引进急需紧缺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市外高层次医学人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可奖励50万元作为安家费,所需经费由院长基金列支,并享受在户籍、住房、科研经费资助、家属随调、子女入学及保险、就医、职称评聘和出入境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人才办;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各区县政府)

2.三级医院每年至少引进5名硕士研究生以上人才,二级医院每年至少引进3名硕士研究生以上人才。医疗机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可按有关规定执行延长退休政策。(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县政府)

(四)建设一批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

1.重点支持心血管内科、眼科、妇(产)科、呼吸内科、泌尿外科等重点学科及中医骨伤、针灸、心脑血管病、脑瘫康复、颈肩颈腰腿疼痛科等特色专科建设。鼓励支持民族中医药、干细胞、抗衰老、养老、康复等学科发展。到2017年,市人民医院建成省级重点学科2个,市级重点学科8个;德江、思南、松桃3个县(自治县)人民医院至少各建成省级重点学科1个,市级重点学科3个;石阡、印江、沿河3个县(自治县)人民医院至少各建成市级重点学科3个,积极申报省级重点学科1个。2015年,铜仁市中医医院(碧江区中医院)建成2个省级重点专科,德江县、思南县、石阡县、江口县4所中医院各建成省级重点专科1个;2016年,印江自治县、玉屏自治县、德江县3所中医院各建成省或市级重点专科1个;2017年,铜仁市(碧江区)、印江自治县、石阡县、松桃自治县4所中医院各建成省或市级重点专科1个。(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2.到2017年,我市临床重点学科(专科)总体水平达到西部平均水平或省内领先,全市形成布局合理、技术水平较高、各具特色优势的学科群。(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五)建立一套医疗卫生人才激励机制。

1.建立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激励机制,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奖励性绩效。(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绩效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区县政府)

2.建立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完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县政府)

3.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年业务收入2%的比例提取经费设立院长基金,用于支持重点学科及特色专科建设、学科带头人突出贡献奖励、科技成果创新和人才引进等。(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

4.建立市、县名医工作室,每年给予一定补助用于开展科研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十佳院长”、“十佳医生”、“十佳护士”、“最美乡村医生”评选活动。(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区县政府)

三、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一)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1.实施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2.公共卫生机构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办公室,指导基层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3.基层卫生机构成立全科服务团队,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二)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

1.2015年,启动市疾控中心改扩建项目和德江县疾控中心迁建工作,完成思南县、印江自治县、石阡县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德江县、思南县、印江自治县、石阡县政府)

2.2016年,启动碧江区、松桃自治县新一轮疾控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碧江区、松桃县自治县政府)

3.2017年,启动万山区、江口县、沿河县、玉屏县新一轮疾控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万山区、江口县、沿河自治县、玉屏自治县政府)

4.2017年,实现所有疾控中心实验室达到规范化标准。(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三)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1.2015年,完成全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及装备配置。(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2.在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加挂乡镇卫生监督办公室牌子,形成市、县、乡三级卫生监督网络。(牵头单位:市编委办;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县政府)

3.加强卫生监督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2015年,市级和印江、沿河、石阡、德江、思南5个县级卫生监督快速检测实验室投入使用;2016年,碧江、万山、玉屏、松桃4个县级卫生监督快速检测实验室投入使用;2017年,江口县卫生监督快速检测实验室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四)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

1.2015年,德江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启动实施江口县、石阡县、玉屏自治县、沿河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2016年,玉屏自治县、石阡县、江口县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2017年,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妇幼保健院,碧江区、思南县、沿河自治县、松桃自治县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万山区、印江自治县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标准。(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五)加强采供血机构能力建设。

1.2015年,市中心血站能正常开展核酸检测。(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2.2015年,各县中心血库基础设施、实验室及人员队伍建设达到标准要求。到2017年,全市新建固定献血屋7个,实现每个区(县)拥有1个以上献血屋。(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3.到2016年底,全市建立血液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无偿献血者相关费用返还或直系亲属等量用血减免在医疗机构现场办理。(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六)加强爱国卫生工作。

1.2015年,江口、思南创建国家卫生县城;2016年,铜仁市、印江、德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2017年,石阡、玉屏、沿河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创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2.开展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病媒生物防治等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七)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

1.市、县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立卫生应急指挥机构,设立市120紧急救援指挥中心,依托县级医院设立院前急救中心。(牵头单位:市编委办;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县政府)

2.完善各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应急处置装备,做好物资储备与管理。(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四、全面提升中医药发展水平

(一)积极构建中医药服务体系。

1.2017年,每个区(县)建成1所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所有综合医院、60%妇幼保健院设置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2所综合医院创建为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1名以上中医执业(助理)医师;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2.积极开展中医药县乡村一体化建设试点。(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二)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产业。

1.到2017年,在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50%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设立“治未病”室。(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2.鼓励发展中药材产业。(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食药监局、各区县政府)

五、全面提升卫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一)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平台。

1.加快推进铜仁“智慧医疗”建设。(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工信委、各区县政府)

2.2015年,初步建立碧江区域卫生信息平台;2016年,初步建立万山、玉屏、思南、德江区域卫生信息平台;2017年,初步建立松桃、江口、印江、沿河、石阡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基本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全市城乡居民就医实行“一卡通”。(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各区县政府)

(二)大力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1.实施远程医疗惠民工程,到2017年,实现所有县级综合医院至少与1家城市三级医院建立远程会诊系统。(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各区县政府)

2.2015年,实现7所中心卫生院与县级以上医院远程会诊;2016年,累计实现14所中心卫生院与县级以上医院远程会诊;2017年,累计实现34所中心卫生院与县级以上医院远程会诊。(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各区县政府)

六、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一)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1.逐步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巩固基本医保参保率,应保尽保。完善医保市级统筹,继续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和承办大病保险的医保服务模式。全面推进市内异地就医费用即时结报,逐步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报。(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各区县政府)

2.统筹推进医疗救助、重点救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机衔接。积极探索创新,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惠及更多的城镇居民。(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县政府)

(二)建立疾病应急救助机制。

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设立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市级每年按20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县级财政每年按人均2元注入基金专帐。(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各区县政府)

七、全面提升医养健康服务水平

(一)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

1.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对养老服务的支撑,推动医养结合,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2017年,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与养老康复疗养机构等之间建立转诊合作机制。(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2.养老机构床位数在50张以下的,按照属地原则,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养结合联系制度;支持养老服务床位在50张以上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县政府)

3.鼓励医疗机构领办养老机构,逐步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县政府)

(二)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

提高社区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等服务的能力,积极推进社区全科服务团队与辖区老年人签约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逐步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县政府)

八、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力争药品实行带量限价谈判采购,经过2-3年的努力,县级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得到根本扭转,服务能力有较大提高,医疗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医疗服务环境进一步改善,力争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九、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改革

充分利用医保杠杆和利益导向作用,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将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普通疾病患者留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真正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区县政府)

十、加快建立医联体合作模式改革

2015年,市人民医院至少要遴选3所县级医院作为合作单位,县级医院要优先选择1所省级或市级示范性小城镇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合作,建立医联体模式。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可建设成为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分院。(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十一、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改革

医疗卫生机构具有中级职称以上资格的执业医师,自愿到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多点执业的,经过第一执业机构批准,可向注册部门申请1-2个多点执业单位,并适当领取劳务报酬。(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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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97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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