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咸政发〔2008〕70号 |
颁布日期:2008-12-1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实施意见
咸政发〔2008〕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有效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建立和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调动全市各方面策划包装重大项目的积极性,确保重大项目建设接替有序,强力推进咸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促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前期工作内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预可研)、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编制、论证、审核,以及发展规划、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资金筹措等开工前的各个环节。做好项目前期策划包装工作,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快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基础。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积极主动策划包装项目,鼓励各类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项目策划包装。
二、把握前期工作原则。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依据我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城市空间规划,结合本县市区、本行业实际,以争取中省投资、招商引资和财源建设为目标,不断筹划对发展全局有重要影响的农业产业化、基础设施、能源化工、电子工业、装备制造、旅游开发、食品加工、建材工业、现代物流等重大项目。提出的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与各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相一致,与规划的总体空间布局相一致,并能够达到项目建议书的深度要求。
三、建立项目储备库。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根据“提高产业层次,优化产业结构,节约资源能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精心筛选一批大项目,建立各自的重大项目储备库。对总投资3亿元以上的产业开发、基础设施项目和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社会事业、农业和农村城镇化项目纳入市重大项目前期储备库。对国家发改委认定的高新技术、在行业中有先导地位和龙头带动作用的项目,以及对推动我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可适当降低投资额度。
四、编制年度项目计划。市发改委要根据重大前期项目推进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市重大前期项目储备库中筛选项目编制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下达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每年10月底前将下一年度拟启动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向市发改委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列入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对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实施过程中确需追加的项目,由发改委研究审核报市政府审定后予以追加。
五、推进重点项目实施。对列入全市前期工作计划的项目,要分阶段协调督促推进,按照轻重缓急和条件成熟程度,及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抓紧做好项目规划、用地、环保、节能等方面的审核,履行前期手续,确保每年都有一批前期项目转入开工,形成“成熟一批,推出一批,建设一批”的梯次滚动机制。
六、实行项目咨询评估制度。成立市重大前期项目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参与项目的提出、策划、评估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论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和研究机构编制,必要时组织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确保提出的每一个项目都符合用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准入标准。
七、加大资金投入。市政府每年从市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800万元重大项目前期经费,专项用于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泾渭新区、沣渭新区管委会要根据各自财力情况,每年安排100-300万元的前期费,确保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各部门、项目单位也要从自有资金、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中筹集前期经费,保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需要。
八、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咸阳市重大项目建设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前期办),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发改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前期办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督促检查前期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召开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协调会议,通报前期工作动态。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建立联动机制,强化协调服务,形成工作合力,积极主动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组建相对固定的项目策划包装队伍,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九、强化督促考核。市前期办要加强跟踪指导,定期通报情况。对市级项目库中入库数量多、投资强度大、前期促进有力的县市区和部门予以表彰;对工作迟缓或未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由于失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要建立前期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列入市前期项目计划的项目责任单位,要确定专人每月25日前向市前期办报告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附: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基本建设程序)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基本建设程序)
1、根据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区域规划等,经过调查研究和预测分析后,提出项目。
2、对拟进行建设的项目做出初步说明,形成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6)用地预审意见。
3、在技术和经济方案比较基础上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一经批准,即可着手进行可行性研究(按照现行的投资体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可合并开展工作),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经济预测、市场预测确定的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
(2)资源、原材料、燃料、动力、供水、运输条件;
(3)建厂条件和厂址方案;
(4)技术工艺、主要设备选型和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
(5)主要单项工程、公用辅助设施、配套工程;
(6)环境保护、城市规划、防震、防洪等要求和采取的相应措施方案;
(7)企业组织、劳动定员和管理制度;
(8)建设进度和工期;
(9)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10)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1)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应是经过资格审定的规划、设计和工程咨询单位。
4、在详细技术认证基础上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而准确的设计基础资料,对设计对象进行通盘研究,阐明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和投资控制数内,拟建项目在技术上的可能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通过对设计对象做出的基本技术规定,编制项目的总概算。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依据和设计的指导思想;
(2)建设规模、原材料的用量及来源等;
(3)主要设备选型和配置等;
(4)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辅助设施等的建设;
(5)总体运输;
(6)外部协作配合条件;
(7)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和抗震措施;
(8)生产组织、劳动定员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9)总概算。
5、协调落实项目开工前期准备。项目在开工建设前要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
(1)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
(2)完成施工用电、水、路工程;
(3)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4)组织设备、材料订货;
(5)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
(6)组织施工招标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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