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加强梵净山环线旅游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 文号:铜署办发〔2008〕159号 |
颁布日期:2008-09-25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铜署办发〔2008〕159号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加强梵净山环线旅游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松桃、印江自治县、江口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为促进我区旅游开发,做好做活以梵净山为龙头的文化旅游经济圈,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和资产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确保土地资产保值增值,拓宽政府融资平台,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县人民政府、地区国土资源局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确保梵净山环线旅游公路建设用地需要。
二、各相关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工作部门在梵净山环线旅游公路建设规划未完成之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监管工作力度,严禁环线周边乱搭乱建,并暂停用地审批。
三、各相关县人民政府、地区国土资源局要将梵净山环线旅游公路建设及环线周边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确保环线旅游公路项目建设及周边用地顺利报批。
附件:铜仁地区旅游公路规划示意图(2008—2015年)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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