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渭政办发〔2008〕200号 |
颁布日期:2008-12-20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渭政办发〔2008〕2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管委会:
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做好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关注弱势群体,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关于做好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的意见
渭南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我市有36万残疾人,其中80%生活在农村。切实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更为直接和有效的服务,是各级政府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根据《国务院残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2005〕4号》精神,我市在全市196个乡镇(街道),180个社区成立了残联组织,并从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渠道配备了乡镇、社区专职委员从事残疾人工作,这对于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做好村残协专职委员的选聘工作,形成残健融合、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现就我市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以下简称专职委员)选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城乡发展,关注弱势群体,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强对残疾人的管理与服务,把解决残疾人就业与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有机结合,努力发挥残疾人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积极作用。为了保障2009年中、省对我市农村残疾人扶贫项目顺利实施,至2009年3月底前,全市3221个行政村配备专职委员,为建设文明、和谐、发展的新渭南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就地就近原则。村残协在本辖区范围内选聘1名专职委员。
2.公开公正原则。专职委员选聘中,要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考评结合、聘前公示等程序,将优秀人员选拔聘用到专职委员岗位上。
3.一年一聘原则。县市区残联指导乡镇残联与被聘用的专职委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定期考核,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三、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在残疾人中有较高的威信,热心参与基层残疾人工作;
2.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本地常住户口,男性年龄18至55周岁,女性年龄18至50周岁,身体条件适应工作需要;
4.具备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同等条件下,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残疾人、村残疾人协会残疾人副主席、委员优先考虑。
四、选聘办法
专职委员具体选聘程序和办法,由各县市区残联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
五、工作职责
专职委员在村残协主席、副主席领导下,承担本村残疾人协会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
1.走访残疾人家庭,了解需求,反映残疾人的困难和呼声;
2.建立村残疾人基础档案、需求档案和业务工作档案;
3.按照上级残联要求,开展残疾人康复、就业扶贫、社会保障、特殊教育、信访维权、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
4.开展残疾人素质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提高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能力;
5.宣传残疾人事业,组织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各项活动,动员村民开展扶残助残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6.完成村委会和上级残联赋予的其他任务。
六、补贴待遇
选聘上岗的专职委员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6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所需经费由各县市区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予以解决。
七、日常管理
1.专职委员由村残协负责日常管理,乡镇残联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业绩考评。
2.县市区残联会同人事部门制定专职委员考核管理办法,每年年底指导乡镇残联对专职委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测评。对成绩突出的专职委员,应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能力较差,多数残疾人不满意,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专职委员责成乡镇残联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照相关选聘程序,更换新的人选。
八、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把选聘专职委员当作关注弱势群体,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2.选聘专职委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关系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各县市区要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典型引路,切实加强对工作的指导。
3.各县市区要把专职委员选聘工作纳入和谐村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好岗位补贴待遇。
4.县市区残联要加强对专职委员的管理,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意见》要求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对所聘的村残协专职委员要进行不少于16小时的岗前培训,做到选聘一批、培训一批、上岗一批,确保此项工作积极、稳妥推行。
5.各县市区落实情况务于2009年3月底前上报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渭南市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指标分配表
县区
村残协专职委员选聘指标
临渭区
495
韩城市
275
华阴市
186
华县
242
潼关县
83
大荔县
415
蒲城县
359
澄城县
266
富平县
337
白水县
194
合阳县
353
高新区
16
合计
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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