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州政办发(2008)139号 |
颁布日期:2008-08-19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州政办发(2008)139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的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政府,州直各部门,省驻甘南各单位:
由州文化局草拟的《甘南州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的具体实施方案》已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O八年八月十九日
甘南州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的具体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08年度在全州建设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模为每个乡镇文化站300平方米,共计建筑面积为1800平方米。
二、实施范围
2008年度建设的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按照州发改委整县推进要求,全部安排到迭部县实施。
三、质量要求
基本具备综合服务功能,规模不低于300平方米,占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700平方米(约4.05亩)。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要求建设三室一厅两场,即办公室、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多功能厅,篮球场、露天演出场或舞台。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要求,各建设项目县(市)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四、资金筹措
根据《全国“十一五”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国扶县每个项目补助20万元,县(市)配套4万元;非国扶县每个项目补助16万元,县(市)配套8万元。2008年建设的6个项目,中央和地方安排投资120万元,迭部县解决配套资金24万元。
五、工作进度
2008年3月底,省发改委、省文化厅制定下发《甘肃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4月底前省上完成建设方案设计工作,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后下发到迭部县实施。
5月底前项目所在县(迭部县)完成施工图纸设计;
6月底前完成6个乡镇文化站建设项目的选址任务;
7月底前完成建设招标投标工作;
10月底前完成工程主体施工及安装;
11、12月组织竣工验收。
六、保障措施
项目县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的工作格局,为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证。
1、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州、县要严格执行《甘肃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项目县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规范管理,杜绝漏洞。州文化出版局、州发改委与项目县签订责任书,确保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2、统一设计,突出特色。省上将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建筑方案进行统一设计。在建筑风格上突出我州民族特色、地域特色及文化品位和个性特点的建筑方案,项目县要参照选用。
3、定期检查,加强监督。州文化出版局和州发改委将定期不定期深入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检查。全面监督,做到定期检查3-5次,做到对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在建项目情况心中有数。并积极帮助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保证项目按期完工。
七、验收办法
按照《甘肃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27号)和《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甘政办发[2005]89号),竣工验收由州发改委牵头组织,州文化出版局、县级相关部门及勘察、设计、施工、消防等单位参加。参加验收的部门和单位要在竣工验收单上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八、责任
牵头单位:州文化出版局;
协作单位:州发改委;
实施单位:迭部县人民政府。
附:2008年全州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计划表
2008年全州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计划表
项目实施县(市):迭部县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
名称建设
性质建设规模(平方米)建成
年份投资类别总投资
(万元)建设
内容备
注
中央地方
1阿夏乡综合文化站新建3002008年20424土建
2达拉乡综合文化站新建3002008年20424土建
3卡坝乡综合文化站新建3002008年20424土建
4花园乡综合文化站新建3002008年20424土建
5多儿乡综合文化站新建3002008年20424土建
6电尕镇综合文化站新建3002008年20424土建
合计6个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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