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张政办发〔2008〕50号 |
颁布日期:2008-03-27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张政办发〔2008〕50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张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建设局制定的《张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张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市建设局2008年3月10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管理,切实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2008年在全市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年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宣传发动,学习教育,查摆问题,集中整改,进一步提高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与法制意识,增强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自觉性,使我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安全防护能力有较大提高,促进全市建筑市场的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在全省争一流。年度创“飞天奖”工程不少于4个,创“金张掖奖”工程不少于16个,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二)大幅度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水平。严格控制一般事故发生,杜绝和防范重特大伤亡事故发生,建设工程安全备案率达100%。
(三)依法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招标的工程招标率达100%。
(四)全面提升监理、检测水平。规范监理、检测市场,遏制压级压价、恶性竞争行为,创造公平、公正竞争环境,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五)大力提高建筑设计水平。年内实现建筑设计评为省优项目零的突破。
(六)进一步推行新材料、新技术,深化建筑节能工作,确保建筑工程使用材料合格率达100%。
三、主要任务
开展一次排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拉网式排查),召开两个会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年活动动员会及总结表彰会议),组织三次观摩(现场查找问题,学习交流经验,赴外参观学习),举行四项活动(开展一次质量安全管理年集中宣传活动,开展一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开展一次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开展一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研讨会)。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学习教育阶段(2008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制定下发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年活动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成立相应机构,召开动员会议,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建设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统一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思想,强化开展“质量安全管理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摸底排查、自查自纠阶段(2008年4月1日至5月31日)
建筑施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排查施工现场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对存在的一些质量通病和安全隐患,由施工企业逐件逐项进行深入细致的自查整改。开展拉网式质量安全大检查,组织开展施工企业自查自纠现场会。
(三)综合治理、整改提高阶段(2008年6月1日至10月20日)
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对查出的各类问题进行综合梳理,制定详细可行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组织全市质量安全执法大检查,树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后进。组织部分企业负责人赴外地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创新。组织开展以提升管理水平,树立企业形象,提高员工素质为主要目的的知识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研讨交流等活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程序,建立建筑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总结考核、评先树优阶段(2008年10月21至11月20日)
组织对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召开总结表彰会议,对成效显著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奖优罚劣,通过评先树优,将质量安全管理年活动引向深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完成质量安全管理年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市政府成立“张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具体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各县(区)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组织机构,加强对本县(区)质量安全管理年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保质量安全管理年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质量安全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提高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意识,充分调动全市上下参与质量安全管理年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培育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先进典型。通过典型示范、现场观摩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明确责任主体
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法人,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负全面责任,必须牢固树立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实物的建造者,是工程质量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观念,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强化质量与安全责任,形成质量与安全管理自律机制,严禁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违规操作,严禁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机构,受业主委托对工程质量安全实行监理,对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和遵守质量标准和安全防护规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努力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从源头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四)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严格项目工程建设程序监管,认真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制度,对违反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规避招标和虚假招标、挂靠出卖资质、合同欺诈等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开曝光。
(五)加大执法督查力度
市建设局牵头会同规划、监察、安监等部门,对全市工程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建立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和通报制度,对少数问题突出的工程项目进行综合执法,有效遏制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年活动的跟踪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成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对在工作中措施不力、推卸责任的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六)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制定出台《张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张掖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张掖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张掖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等实施文件。进一步理顺质量管理体制,健全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各县(区)政府、涉及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安全管理年活动,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检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全面完成质量安全管理年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
附件:1、张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
2、张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年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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