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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遵义市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2007~2010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遵府办发〔2008〕13号
颁布日期:2008-01-21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遵府办发〔2008〕13号

关于印发《遵义市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2007~2010年)》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2007~201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遵义市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

(2007~201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贵州省献血条例》、《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及《贵州省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2007年~2010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下称《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贵州省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2007年~2010年)》要求,以满足临床用血及特殊血液成分需要为目的,统一规划调整全市采供血机构,基本建立整体布局合理、网络覆盖到位、管理科学规范、质量保证可靠、系统运行良好、采供血及时有效的采供血机构网络,改善综合服务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防止艾滋病等疾病经血传播蔓延,保障血液质量和血液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设置原则

(一)以《贵州省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2007年~2010年)》为依据,与我市区域人口、卫生医疗资源相匹配,临床用血需求相适应,科学合理规划设置采供血机构。

(二)为保证无偿献血和临床救治用血及时、安全、有效,按《贵州省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2007-2010)年》中“供血半径应在60公里左右”和“距中心血站3小时车程内县(市)不予设置”的规定,我市明确在正安县、余庆县、道真县、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务川县等7个县(市)设中心血库,遵义县、桐梓县、绥阳县、湄潭县、凤冈县等5个县各设置贮血点1个,红花岗区、汇川区不设置中心血库及贮血点,市中心血站在两城区和上述设置贮血点的5县设无偿献血采血点(室)和流动采血车。

(三)根据我市实际供血距离与能力,既有利于自愿无偿献血工作的开展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又有利于血液的集中检测,确保血液的质量与安全。

(四)中心血库和贮血点原则上均应设在医疗技术水平高,设施条件较好的县(市)级综合医院内,行政上受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和所在医院双重领导,业务上由市中心血站指导,负责辖区内血液管理工作。

三、机构设置和要求

(一)一般血站:

1.中心血站:

在遵义市所在地设置遵义市中心血站一所。⑴中心血站的直接供血范围有:红花岗区、汇川区、遵义县、桐梓县、绥阳县、湄潭县、凤冈县“五县二区”的医疗机构。对其它县(市)根据情况可进行调剂供血。⑵根据采供血服务的需要,经市卫生局批准并协调有关部门同意,报省卫生厅备案,可在红花岗区、汇川区、遵义县、桐梓县、绥阳县、湄潭县、凤冈县人流量密集繁华的地段和县城设立无偿献血固定采血点(室),开展自愿无偿献血宣传招募,血液采集工作,但不得开展血液的贮存、分离、检测、供应业务。也可以使用流动采血车停靠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等开展无偿献血者招募和血液采集工作。⑶中心血站的主要职责是: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供血区域范围内血液贮存的质量控制;对各县(市)中心血库进行质量控制;负责对各县(市)中心血库采集血液进行集中检测;承担市卫生局交办的任务。

2.中心血库:

按照《贵州省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2007年~2010年)》(黔卫发[2006]146号)实施。

(1)撤消原设置的湄潭县中心血库、凤冈县中心血库。保留并设置正安县中心血库、余庆县中心血库、道真县中心血库、仁怀市中心血库、赤水市中心血库、习水县中心血库、务川县中心血库。

(2)各县(市)中心血库设在该县县级综合医院内。其主要职责是:在该县(市)辖区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贵州省献血条例》、《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自愿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业务指导等工作,承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3)各县(市)中心血库采集的血液原则上应送到遵义市中心血站集中检测,合格的血液方能用于临床。中心血库只在特殊情况下(恶劣天气、地质灾害、交通阻塞等)可按有关规定对采集的血液进行检测,但必须确保血液的检测质量。对于因交通较远,暂不具备送检条件,仍需暂时自采、自检、自供的中心血库,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4)中心血库的建设应按《血站基本标准》中对基层血站人员、机构、房屋、设备、技术、质量管理的要求,纳入综合医院建设整体规划,全市做到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监督。

(5)根据采供血服务的需要,经遵义市卫生局批准,各中心血库可在规定服务区域内的乡(镇)设立固定采血点(室)或流动采血车。固定采供血点(室)和流动采血车承担血液采集任务,均不得开展血液的贮存、分离、检测、供应业务。

3.县级贮血点:

(1)未设置中心血库的遵义县、桐梓县、绥阳县、湄潭县、凤冈县,在县级综合医院内设立县级贮血点,由县级医院负责人员、设备、质量的管理,行政上受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和所在医院双重领导。贮血点负责该县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临床供血任务和输血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中心血站的技术指导。贮血点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市中心血站负责本服务区域县级贮血点的血液供应和业务指导。各贮血点应做好用血计划,以提高血液的利用率。市中心血站可根据区域内用血情况,及时灵活调控贮存血液,最大限度减少血液的浪费。

(3)贮血点的基本标准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4.中心血站经批准设置的固定和流动采血点是中心血站的派出机构,建设所需场地及基础设施由市(区)两级政府协调有关部门提供解决,中心血站实施统一管理。

5.加强医院输血科的建设。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必须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实施,确保足量贮血满足临床和急救用血需要,确保配血和其它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开展对本单位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医院要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特殊血站:根据全国规划设置。

(三)市中心血站、各县中心血库及贮血点是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公益性机构,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制度。其人员编制根据《血站基本标准》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配置,按程序报批。

四、保障措施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贵州省献血条例》,保证临床用血和急救用血的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输血工作在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和谐遵义中的重要性认识,强化政府在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中的责任,加大对公民无偿献血宣传教育力度,巩固和发扬我市连续三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的光荣,加快我市无偿献血发展,确保血液安全。

(二)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加大对采供血机构建设投入力度,保证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工作到位。卫生、发展与改革、财政、机构编制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落实相应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和设施设备,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临床安全用血的需要。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辖区内采供血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要求,把经常性执法监督与集中治理整顿结合起来,加强对辖区内采供血机构的监督管理,有效打击非法采供血活动,杜绝违法采供血现象的发生。

(四)各采供血机构要按全面质量管理要求,完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实行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优质化服务。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输血科(血库)建设和管理。

(五)各地在采供血机构调整过程中,要加强领导,平稳过渡,满足临床救治用血的供应,确保血液质量安全和社会稳定。

遵义市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一览表

单位

设置地点

单位

性质

编制

人员

实有

人员

经费

来源

年采供血量

中心血站

市汇川区深圳路

事业

44

42

财政

600万毫升

正安县中心血库

正安县凤仪镇

事业

15

15

财政

29万毫升

余庆县中心血库

余庆县白泥镇

事业

10

10

财政

20万毫升

道真县中心血库

道真县玉溪镇

事业

9

9

财政

10万毫升

仁怀市中心血库

仁怀解放广场

事业

18

18

财政

30万毫升

赤水市中心血库

赤水市公园路8号

事业

10

10

财政

26万毫升

习水县中心血库

习水市桂花路

事业

15

11

财政

20万毫升

务川县中心血库

务川县都濡镇

事业

5

5

财政

10万毫升

遵义县贮血点

遵义县医院内

事业

4

4

财政

30万毫升

桐梓县贮血点

桐梓县医院内

事业

4

4

财政

20万毫升

绥阳县贮血点

绥阳县医院内

事业

4

4

财政

20万毫升

湄潭县贮血点

湄潭县医院内

事业

4

8

财政

20万毫升

凤冈县贮血点

凤冈县医院内

事业

4

4

财政

18万毫升

中心血站上海路献血屋

上海路市委党校

血站派出

中心血站丁字口献血屋

红花岗丁字口中心

血站派出

中心血站万里路献血屋

红花岗万里路

血站派出

红花岗采血车停靠点

红花岗万里路

血站派出

遵义医学院采血车停靠点

遵义医学院

血站派出

铁合金厂采血车停靠点

铁合金厂内

血站派出

钢绳厂采血车停靠点

钢绳厂内

血站派出

碱厂采血车停靠点

碱厂内

血站派出

遵义县流动采血车停靠点

南白镇

血站派出

桐梓县流动采血车停靠点

桐梓县城

血站派出

绥阳县流动采血车停靠点

绥阳县城

血站派出

湄潭县流动采血车停靠点

湄潭县城

血站派出

凤冈县流动采血车停靠点

凤冈县城

血站派出

※说明:两献血屋为中心血站租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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