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筑府办发〔2008〕69号 |
颁布日期:2008-04-25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筑府办发〔2008〕69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对全市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工作进行调研的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金阳新区管委会:
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对全市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工作进行调研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根据调研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对全市
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工作进行调研的方案
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真正做到亲民、利民、为民、惠民、便民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工作的意见》(筑党发〔2008〕5号)文件精神,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增挂贵阳市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工作办事机构,负责全市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及工作考核。为了解和掌握全市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工作情况,市政务服务中心暨市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定于2008年4月28日开始组织对全市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工作情况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金阳新区管委贯彻落实(筑党发〔2008〕5号)文件情况;
(二)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金阳新区管委,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或代理办公室机构建设、人员编制、业务办理内容、服务对象、事项办理时限、制度建设、信息网络化建设等有关工作情况;
(三)对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二、调研方式
采取书面报送调研材料、选择性实地走访和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等方式实施。
三、调研时间及工作安排
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抽调相关人员成立调研小组(小组成员名单附后),从2008年4月28日起至5月30日结束(具体调研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政府及有关机构要明确一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指定专门部门具体负责做好此项工作并明确一名联系人。
(二)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金阳新区管委和有关机构按照要求及调研内容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认真、如实报送贯彻(筑党发〔2008〕5号)文件的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和填报调研资料各一份,经行政负责人审阅签字并加盖印章后与电子文档一同于2008年5月15日前报送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暨市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业务处(金阳市级行政中心“二期”A区一层136室)。
附件:1.调研小组成员名单
2.贵阳市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工作调研表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调研小组成员名单
由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暨市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抽调相关人员成立调研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钮力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李琼市政务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成员:陈平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处处长
詹安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督查处工作人员
联系人:陈平联系电话:798766913985124675
詹安城联系电话:798767213985562533
传真:79876707987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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