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政府 | 文号:张政发〔2007〕108号 |
颁布日期:2007-08-13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张政发〔2007〕108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全省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落实优抚政策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军队退役人员在服役期间为保卫国家安全和军队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力量。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军队退役人员的生活水平有了普遍提高,但由于种种原因,有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的生活出现了困难。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了完善和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的有关政策。今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党的十七大将于年内召开,中央决定出台完善和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的有关政策,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军队退役人员的关心爱护,是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是利国利民利军的好事,对于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政府的部署上来,将这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积极主动地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
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
1、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从2007年8月1日起,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30元,残疾军人的残疾抚恤金标准提高30%,城镇和农村烈属的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20%和15%。
2、从2007年8月1日起,为1954年11月1日后入伍并参战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退役人员发放每人每月10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补助80元,省财政配套20元。
3、从2007年8月1日起,对原8023部队、其他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的,由地方政府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补助80元,省财政配套20元。
4、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
5、落实军队复员干部的有关劳动保障政策。
上述五项优抚政策涉及面较广,覆盖人员较多,可操作性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把各项政策按时落实到位、落实到人,着力解决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的实际困难,建立健全落实军队退役人员政策措施的长效机制。
三、明确职责,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优抚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落实政策工作。
1、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对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对部分参战和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生活补助的人员摸底核实、经费测算发放、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以及对部分1993年—1999年复员干部家庭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等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2、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对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复员干部就业再就业、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接续等政策提出具体意见。
3、由市房管局牵头,负责对落实复员干部住房政策提出具体意见。
4、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各项优抚政策补助资金的测算和资金筹措。
5、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按照中央宣传部等八个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宣传教育提纲》的通知(中宣发〔2007〕9号文件)精神,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6、由市信访局负责,对有关部门落实政策情况进行督查,与上级信访部门沟通情况交流信息。
7、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制定相关工作预案,掌握社会动向,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问题,做好部分退役人员的稳控工作。
8、由市卫生局牵头,对优抚对象纳入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以及医疗优惠、优质服务等提出具体意见。
9、由市人事局牵头,对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复员干部技术职称、资格认证等问题提出具体意见。
10、由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分别牵头,负责对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复员干部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企业的注册办证、税务减免等提出具体意见。
11、由军分区政治部牵头,对复员干部租住部队房产住房的,落实购房和拆迁还建的有关政策;协助开展各类对象的查找统计工作;配合做好各类退役人员的教育疏导和稳控工作。
四、加强领导,强化宣传,确保落实优抚政策工作顺利进行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组织机构。各级政府要把政策落实工作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确定负责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主体。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军分区政治部领导任副组长,市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公安局、房管局、卫生局、信访局、工商局、税务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张掖市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抽调业务人员,列支工作经费,保障落实政策工作顺利进行。
加强舆论引导,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通过各种形式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育解释工作,使军队退役人员充分理解党和政府的关心爱护及为他们解决困难所做出的积极努力。要坚持解决实际问题和做好思想工作相结合,教育引导他们继续保持革命军人的优良品质,增强法制观念和大局意识,以实际行动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同时,要注意掌握社会动向,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加强舆情监控和正面引导。对别有用心歪曲政策精神,散布谣言、煽动不满情绪的,要及时封堵;对个别行为极端、影响恶劣的,要依法处理。
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迟缓以及推诿扯皮、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引发事端并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社会稳定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附件:张掖市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张掖市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栾克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周双喜市政府副市长
马智辉军分区政治部主任
成员:郑生新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赵建国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
闫国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志寿市民政局局长
柳延福市财政局局长
陈华市人事局局长
孟仲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保廷华市房管局局长
李文军市卫生局局长
王述荣市公安局副局长
侯中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邢新民市国税局局长
王成龙市地税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赵兴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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