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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8—2020年)》和《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2008—2010)》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 文号:陕政发〔2008〕56号
颁布日期:2008-11-14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8—2020年)》和《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2008—2010)》的通知

陕政发〔2008〕5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8—2020年)》和《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2008—201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2008—2020年)

为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完善我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陕西,制定本纲要。

一、序言

(1)知识产权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是决定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大力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对于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由科教大省向科教强省转变,建设西部强省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2)近年来,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同步提升,知识产权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管理工作不断增强,促进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基本形成,创造活力初步显现。但从总体上看,我省知识产权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在:企事业单位掌握与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不高,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尚未理顺、行政执法体系不健全、中介机构发展缓慢、人才短缺等等,与实现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有较大差距。

(3)实施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让一切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新才华充分施展,让一切创新成果得到尊重,这是我省科技优势转化的根本途径,教育优势发挥的重要渠道,文化底蕴开发的关键环节。必须把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4)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优化服务的方针,围绕建设西部强省的宏伟目标,以提高自主创新为重点,以增强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能力为主线,以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和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为核心,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环境为基础,以提高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将知识产权工作切实融入到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之中,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知识产权支撑和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5)坚持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强知识产权工作合力,探索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业绩考核、参与分配的新模式,建立行政、司法相互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知识产权工作新体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现代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6)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强省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通过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发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的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

(7)坚持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总体目标,以省级各职能部门为主线,以各市、县、区政府为基础,有效配置资源,条块结合,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加强工作的衔接和共建,促进知识产权与科技、经济、贸易、社会的协调发展。

(8)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依靠各方力量,全面推进各项知识产权工作,同时要围绕我省重点领域、优势产业、重大项目,集聚资源,实现重点突破。

三、目标和重点

(一)战略目标。

(9)远期目标。到2020年,在我省建立创造充足、运用充分、保护有力、管理有序、服务优质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体系。重点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在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的核心技术与关键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知识产权拥有量居于西部前列。实现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提高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接近发达省份,逐步把陕西建成西部知识产权强省。

(10)近期目标。近五年,初步建成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显著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明显增强。全省专利年度申请量超过15000件,授权超过6000件,发明专利占总申请量的比例超过40%,职务申请占总申请量的比例超过60%,企业专利申请占总申请量的比例超过40%;企业国内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50000件;作品年自愿登记量达到300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累计超过30件;植物品种权申请总量达到80个以上。累计培育10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明显增多,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提高。

(二)工作重点。

1.区域知识产权工作重点。

(11)关中经济区。依托优势特色产业和雄厚的科技教育基础,重点支持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等园区,促进知识产权聚集区形成。着力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切实加强产业聚集与发展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创新产学研合作中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加强区域产业技术专利的公共服务,创造产业技术专利与风险投资融合的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打造与完善区域产业链。

(12)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切实做好重大专项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规避立项投资风险,促进新兴工业发展。全面分析能源化工行业的技术发展以及知识产权状况,跟踪知识产权动向。建立能源化工产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增强关联产业技术研发能力。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13)陕南绿色产业基地。加强对绿色产业中各类知识产权的研究,支持绿色产品的研发,提高绿色产业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紧密结合绿色产业的发展,强化中药产业中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支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不断提高产品的知识产权含量。

2.产业知识产权工作重点。

(14)装备制造产业。依托我省装备制造企业和研究机构,建立专业化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积极争取国家重大专项,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加快现有技术的知识产权化,促进产业发展。

(15)能源化工产业。依托能源化工产业重大项目的实施,做好知识产权管理及配套服务工作。以产业发展带动技术能力提高,以技术能力优势确立知识产权优势。逐步延伸能源化工产业链条,形成知识产权密集的产业集群。

(16)高新技术产业。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的产业化。支持园区建立专业化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服务中小企业。积极开展相关知识产权培训,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切实增强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和保护能力,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加强服务外包型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健康发展。

(17)特色文化产业。加强对传统知识、传统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切实做好相关产业的基础性保护工作。充分发挥陕西历史、文化资源优势,集成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演艺、旅游、民间文艺、民间工艺等各领域的资源,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充分利用现代管理、现代科技等手段,打造一批具有陕西特色的文化品牌。

(18)现代农业。充分发挥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形式保护农业产业,大力支持现代农业,促进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依托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现代农业龙头企业。

四、专项任务

(19)专利。深入研究国际、国内专利保护趋势,全面把握我省专利状况。增强政府专利工作的综合管理、协作协调和宏观掌控能力,强化专利相关政策的协同性。加强对企业专利工作的政策支持和引导,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机制。制定有利于激发职务发明人创新积极性、有利于促进专利技术实施的利益分配机制。重点增加技术含量较高的发明专利的产出,提升我省专利申请的质量,优化专利申请的结构。加强我省优势产业知识产权发展趋势的研究,引领我省优势产业可持续发展。

(20)商标。切实保护商标权人和消费者权益。严厉打击假冒等侵权行为,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支持企业实施商标战略,鼓励企业进行国际商标注册,维护商标权益,参与国际竞争。加强商标管理,培育一批国家驰名商标和陕西省著名商标。

(21)版权。扶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广告设计、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版权相关产业发展,支持具有鲜明民族特色、时代特点作品的创作,扶持优秀文化作品参与市场竞争。加大对盗版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打击盗版行为。

(22)植物品种权。扶持新品种培育,推动育种创新成果转化为植物新品种权,形成一批拥有植物新品种权的育种单位。提高育种单位及农民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意识,使品种权人、品种生产经销单位与使用新品种的农民共同受益。

(23)国防知识产权。加强国防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国防科研、生产、经营及装备采购、保障和项目管理等各个环节。增强对重大国防知识产权的掌控能力,促进国防知识产权向民用领域转移,鼓励民用领域知识产权在国防领域运用。

(24)其他知识产权。鼓励市场主体自觉遵守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依法打击窃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挖掘地理标志资源,扶持和培育地方地理标志产品,形成一批知名地理标志产品。防止遗传资源丧失、流失,协调遗传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中的利益关系。加强传统知识的保护和利用。深入挖掘民间文艺、民间工艺,进行重点抢救和保护。加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有效利用。

五、战略措施

(一)培育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25)实现知识产权创造的突破。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围绕装备制造、能源化工、高技术、水资源和环境保护等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和政策激励,培育并掌控一批具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增强知识产权储备。积极实施陕西省优势产业知识产权培育计划、陕西省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服务计划,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将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作为高校、科研机构职称评定、职级晋升以及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基地认定的重要条件。

(26)培育知识产权创造的优势集群。结合陕西三大经济区域中装备制造、高新技术、能源化工以及陕南绿色产业发展过程中配套产业集群的形成,加强骨干企业和名牌产品中知识产权的运用,延长产业链,提高配套率。支持关联的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人员培养,促进其成本优势向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的转化,实现中小企业集群的整体突破。

(27)增强文化产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结合我省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建立以传统知识、传统文化为基础,以数字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各种平台建设为保障,以行业产业交融为动力的文化产业发展机制,着力培育国内外驰名的文化品牌。组织对历史文化、民俗文化、重大版权项目的深层次开发,支持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竞争力较强的优势文化示范企业。

(28)强化农业领域知识产权支撑。结合实施“一村一品”千村示范万村推进工程,扶持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稀”产品。加大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力度,制定对应技术标准体系,建立特色农业标准示范基地,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快实施“一所一标”工程。积极探索以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标准相结合的农业知识产权立体保护构架。培育一批现代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提高农业单位产量。

(二)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29)推进知识产权的实施。加快陕西省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中专利技术的筛选和开发,形成一批拥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技术和关键项目。积极支持重大专利技术的后续开发、工业设计以及生产、市场评估等相关活动,促进专利技术的孵化,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促进知识产权成果向企业转移。加大对已经上市的专利产品的支持,开展专利产品认定工作,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0)实施知识产权“引擎工程”。依托知识产权,大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围绕特色产业的核心专利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结合版权保护、地理标志保护、商标战略以及标准战略的应用,着力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企业及产品。大力支持军民两用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增强军工单位的自我发展能力。制定陕西省商标发展规划,实施陕西省商标复兴计划,鼓励企业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质量管理、市场推广、售后服务等树立和维护良好的商标形象,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境外商标注册。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31)加速形成知识产权流转体制。充分发挥陕西工业技术研究院和西北工业技术研究院等5个工业技术研究院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方面的作用,积极引进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发展知识产权交易机构,搭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制定知识产权评估办法和相关融资政策,开展知识产权质押、拍卖工作。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成立技术转移中心(办公室),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陕西省专利技术孵化中心,努力拓宽知识产权转化渠道,加速形成知识产权流转体制。将知识产权转移情况纳入科研绩效评价、考核内容。

(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32)制定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规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制定和完善与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相衔接、与我省生产力水平及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知识产权法规。加大对专利、注册商标、著作权、植物品种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33)增强企事业单位自我保护能力。引导企事业单位学习国际规则,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处理重大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有效管理知识产权,重点加强对人才流动中技术秘密的保护。鼓励企事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鼓励进出口企业主动进行产品海关备案,申请海关保护。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制定《陕西省重点领域知识产权预警方案》。建立知识产权援助中心,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形成知识产权立体保护网络。

(34)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司法和行政联动的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制定陕西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行动方案,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建立知识产权行政联合执法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召开知识产权协调会议,不定期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加大专利、工商、版权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查处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加强与其他省份的合作,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网与协同执法的工作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帮助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活动。

(四)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

(35)加大投入。各级财政设立和增加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资金,并要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鼓励现有的科技、教育、文化和经济发展等专项资金支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引导社会逐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知识产权投入体系。省政府定期对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专利技术、专利产品以及专利发明人给予奖励。建立陕西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实施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研究计划,定期发布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指南。

(36)强化职能。加强省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组织决策职能,条件成熟的市逐步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构。强化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职能,推进各市、县、区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职责明确、权责一致、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积极开展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认定工作,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给予优先支持和资助,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事业单位给予政策倾斜。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培育一批将自主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机结合的骨干企事业单位和知识产权聚集区域,逐步形成一批对全省经济和产业发展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37)加强管理。制定陕西省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制度,加强对企业并购、技术交易等重大经济活动中知识产权的特别审查。重点加强对涉及电子信息、航空航天、能源化工、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领域产品的知识产权工作管理,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无序流失和危害国家安全。完善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纳入到科研立项、验收、认定、奖励等科技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制定在改善投资环境、促进产品出口、加强科技兴贸等方面的知识产权政策,采取激励措施,为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38)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制定促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规模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强化陕西省知识产权各专业研究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支持其开展知识产权学术研究、政策研究、应用研究,提升社团组织对会员单位的知识产权服务功能,发挥其联系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9)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专题专利信息数据库或者专利信息服务站,形成大规模、高质量、专业化的专利信息资源库群,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全面、快捷、便利的专利信息服务。逐步建立专利信息专家咨询系统和专利战略分析系统。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建立相关专利信息数据库,形成覆盖优势产业的专利信息网络。

(40)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立包括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的交易中心,促进知识产权交易机制的形成。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中介交易活动,开通网上知识产权交易市场。进一步培育专利技术交易、商标交易和版权交易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

(六)加强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

(41)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工作。把知识产权法制宣传纳入我省普法教育计划,把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列为每年科技宣传活动等重要科普活动的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科普设施,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方式,不断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形成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42)实施在职人员知识产权培训计划。将知识产权教育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对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教育和培训课程,使主管科技、经济、贸易的领导和干部掌握基本的知识产权知识。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在职职工的知识产权专业培训。

(43)开展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启蒙教育,创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和科技创新特色学校,指导青少年科技指(辅)导站开展发明创造活动。

(七)建设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44)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积极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加强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重点培养知识产权创新人才、应用人才、法律人才、管理人才和中介服务人才。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依托大学成立知识产权学院,设立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基地,增设知识产权专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点,培养知识产权专门人才。

(45)引进知识产权领域高端人才。根据我省重点领域产业发展的需求,及时制定和调整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支持引进知识产权创新人才。支持国内外知识产权机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来陕开展业务,促进我省知识产权服务水平的提高。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涉外活动,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交流,努力为知识产权高端人才的交流创造条件。

(46)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纳入陕西省中长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改进知识产权人才评价标准体系,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对知识产权管理、中介、研究人员进行等级评定。定期发布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信息。对于在知识产权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针对知识产权人才专业发展需要,提供专业文献、专题数据库等基础保障。

六、实施和评估

(47)加强组织领导。陕西省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落实《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所提出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资源配置、工作沟通等方面的工作,负责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估。各成员单位负责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的落实以及子战略的组织实施。

(48)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陕西省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根据《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战略推进计划,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的责任和职能,制订相应的分计划和考核体系,并将战略推进计划的具体任务纳入单位年度工作。

(49)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的评估。建立实施《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定期评估制度,根据战略推进计划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进行实时跟踪。陕西省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年度评估,并负责对本战略纲要期满完成后进行综合评估。

《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及我省未来发展的需要,适时做出调整。

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

(2008—2010)

为实施《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全面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陕西省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促进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省“十一五”发展规划,特制定《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2008-2010)》(以下简称《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为重点,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一)优化政策环境,整合社会资源。政府相关部门作为实施《计划》的主体,要通过政策引导、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发挥企业、高校院所、中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在知识产权工作方面的优势,形成政府引导推进、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

(二)坚持协调发展,讲求工作实效。以建设西部强省为目标,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确保《计划》目标实现。

(三)坚持省市联合,形成推进合力。以省政府各职能部门为主,促进各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条块结合、整体推进。加强省、市《推进计划》任务的衔接,聚集行政资源,共同推动《计划》的实施。

三、主要任务

(一)激励知识产权创造。

1.完善相关知识产权政策。在加大科技创新的投入、鼓励产学研结合的同时,将专利、商标、版权、植物(生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列入政府各类与科技有关项目的立项要求和评估指标,确保科技经费的投入与知识产权的获得相适应。(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质监局等具体落实)

2.建立重点行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开展对能源化工、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等重点行业领域国内外专利信息的跟踪和分析,掌握行业技术发展动向。建立医药专利信息链接制度,指导医药企业药品研发工作。充分利用相关信息,加快形成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工交办、省商务厅、省药监局等具体落实)

3.继续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开展以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为一体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培育和认定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及时总结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经验,推动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等具体落实)

4.开展知识产权进高校行动。制定实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和教育培训基地办法,鼓励高校开展知识产权创造,力争使我省高校的专利申请量在全国高校中名列前茅。(省教育厅牵头,省知识产权局等具体落实)

5.组织实施创建驰名(著名)商标行动。构筑商标培育梯队,扶植具有发展潜力的服务商标、农副产品商标和新兴产业商标,重塑陕西省老商标,培育陕西省新商标。(省工商局牵头,省质监局、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具体落实)

6.组织实施专利申请资助计划。组织开展专利申请资助情况的调研,总结专利申请资助工作经验。提出合理、有效的专利申请资助计划,提高知识产权申请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益。(省知识产权局落实)

(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7.实施专利创业兴业工程。建立陕西省知识产权创业资金,对市场前景好、知识产权优势明显的项目进行支持。依托我省各开发区已经建立的平台,建立专利创业基地,对于优秀专利项目给予优惠政策。通过创业兴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省知识产权局落实)

8.支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研究并建立有利于高校、科研院所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转化的运行机制;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理顺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各类资源的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关系,发挥资源整合和利用效益,保障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正常运转;建立专利技术转移中心,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等具体落实)

9.实施“13115”科技创新工程知识产权服务行动。在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产业园区立项时,优先培育和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等具体落实)

10.建立陕西省知识产权交易信息网络。依托现有的网络资源,在各市设立知识产权信息联络员,定期收集和发布知识产权交易信息。建设包括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系统和知识产权信息工程管理系统的知识产权信息工程,形成覆盖陕西、服务全国、能够满足不同应用层面需求的知识产权信息网络。(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等具体落实)

11.支持知识产权产业化园区建设。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产业化园区的服务功能和辐射功能,提供包括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的申请受理、注册登记、信息传播、产权交易、技术转化、人才培训等服务。(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等具体落实)

12.用好专利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认定首批省级专利新产品,列入专利新产品认定目录的新产品可享受相关鼓励政策。进一步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产品出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工交办等具体落实)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3.建立重大工程、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知识产权审查机制。针对我省重大工程、重大科技项目开展知识产权审查工作,避免不当知识产权行为的发生;引导知识产权中介机构进入企业提供服务,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工作;针对项目中形成的核心技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等具体落实)

14.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通过推动行政立法、严格执法,加大对专利、驰名(著名)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力度,依法及时、公正、有效地查处侵犯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权的违法行为,并将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文化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西安海关等具体落实)

15.开展各种展会知识产权执法检查活动。对在我省举办的各项展会开展知识产权执法检查,及时查处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省工商局牵头,省新闻出版局、省知识产权局等具体落实)

1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及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与保护。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之间、行政与司法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建设与知识产权工作相关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各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态势。(省知识产权局牵头,各有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具体落实)

17.有效推进省际之间知识产权协作与保护。建立省际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等具体落实)

18.完善我省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体系。成立植物生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组建植物(生物)新品种行政执法机构,设立植物(生物)新品种保护专项资金。(省农业厅牵头,省林业厅等具体落实)

(四)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19.制定《陕西省知识产权培训大纲》,规范知识产权培训内容和培训目标,将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列入各级领导干部、政府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社会公众的教育内容之中。(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司法厅等具体落实)

20.加强对我省律师知识产权方面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发挥省律协在行业发展与管理中的优势,借助各种社会资源,加强对本省律师特别是年轻律师知识产权方面的业务培训,大力培养既懂具体知识产权业务又精通法律、外语的复合型律师。(省司法厅牵头,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知识产权局等具体落实)

21.开展专利管理岗位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能力水平资格考试和评定,建立岗位聘任制度。(省人事厅牵头,省知识产权局等具体落实)

22.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合作与交流。通过与国外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利用培训、讲座、研讨等形式,采取“送出去”和“引进来”的方法,提升全省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创造研发人员、相关执法人员、中介服务机构人员的知识产权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人事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等具体落实)

23.培养青少年的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在中小学校中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教育系列活动,创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推动科技教育特色学校、青少年科技指导站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创造发明活动,开设相关教师的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组织对青少年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版权登记。(省教育厅牵头,省知识产权局、省新闻出版局等具体落实)

(五)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和服务。

24.把知识产权法制宣传纳入年度普法教育计划;把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列为每年科技节活动等重要科普活动的内容;建立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沟通机制,扩大对外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将纪念“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办出特色、办出新意。(省知识产权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具体落实)

25.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的行业自律。通过法律规范、政策导向、行业自律、先进表彰和公众监督,加强本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引导、形成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专业化律师事务所;逐步引进在国内比较有影响的、从事知识产权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带动陕西省知识产权中介组织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水平的提高。(省司法厅牵头,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知识产权局等具体落实)

26.定期组织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组织举办陕西省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览,展示陕西省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加大对知识产权执法以及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各项活动和新闻事件的报道。进一步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对外宣传和对内教育。(省知识产权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具体落实)

27.组建陕西省知识产权促进中心。集成知识产权专家咨询、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知识产权代办受理以及知识产权信息检索等各项职能,在西安高新区、杨凌示范区等地实现一厅式办公,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效率。(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等落实)

(六)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28.围绕我省支柱产业和优势企业,指导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加强对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管理与保护各个环节的激励。在省属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和管理制度试点工作,将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登记量以及质量、人均拥有量、增幅和实施效益,逐步纳入企业绩效考核范围。(省国资委牵头,省工交办、省中小企业局、省知识产权局等落实)

29.加强对高新技术领域产品的标准化和知识产权工作。在标准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注意对“专利技术嵌入标准”问题的研究,探索专利与标准结合的有效途径。(省质监局牵头,省商务厅、省知识产权局等落实)

四、实施与考核

(一)实施推进计划。各责任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目标意识,结合本部门的职责,认真落实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并将推进计划的主要任务纳入单位年度工作。按照任务内容,落实责任人员,明确时间节点,将《计划》落到实处。

(二)建立落实《计划》责任制。省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计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跟踪进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省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作为《计划》相关责任部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所承担的相关任务。

(三)开展《计划》实施情况的考核。省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考核小组,成员由人大、政府、政协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界专家组成,对《计划》提出的各项工作和实施效果进行考核,提出意见。

《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8—2020年)》和《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2008—2010)》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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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89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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