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经济类 > 招标投标 > 转发市气象局关于汕尾市区域自动气象观测站布点建设规划的通知
转发市气象局关于汕尾市区域自动气象观测站布点建设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汕府办函[2008]116号
颁布日期:2008-06-04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转发市气象局关于汕尾市区域自动气象观测站布点建设规划的通知

汕府办函[2008]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气象局制订的《汕尾市区域自动气象观测站布点建设规划》,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六月四日

汕尾市区域自动气象观测站布点建设规划

(汕尾市气象局2008年4月15日)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气象现代化建设,提升气象服务水平,增强应对突发气象灾害的能力,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汕尾提供气象保障。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汕府[2007]61号文)的要求,我市自动气象观测站网要布点到镇,形成较完善的综合立体气象观测体系。现制订我市区域自动气象观测站布点建设规划。

一、现状

我市受季风气候和复杂地形的影响,气象灾害频繁,台风、暴雨、突发性的强对流天气、低温、干旱等常年多有发生。在防御气象灾害的工作中,观测天气资料是及时掌握各地气象灾害发生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天气预报准确率和开发利用气候资源的重要基础。中尺度自动气象观测站是现代气象探测的主要设备之一,具有观测要素多样、数据采集方便、系统运行稳定、维护成本低廉的特点,在日常业务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从1998年开始,按照省人大议案的安排,我市已先后建设了10个自动气象观测站,其中海丰县3个(梅陇、赤石、公平),陆河1个(县城),陆丰市3个(碣石、大安、甲东),华侨管区1个,红海湾2个。已建立的这些气象观测站,担负着全市范围内各监测点气象要素的观测任务,使我们能够第一时间掌握全市雨量、风和气温等资料。成为及时掌握各地气象灾害发生、预警和预报的重要手段,为我市的防灾减灾丁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现有的中尺度自动站点分布水平分辨率普遍大于20公里,过稀的站点不足以代表沿海、平原、丘陵、山区及特殊地形气象要素的分布情况,对一些尺度较小的天气系统(如龙卷风、冰雹等)往往出现漏测、漏报现象;每逢重大天气过程,无中尺度自动气象站的乡镇就成为观测肓区,气象灾害情况难以掌握了解,气象部门也就难以及时提供抗灾救灾的气象决策依据,因此,中尺度自动气象站的建设显得十分重要。

二、建设任务

为发挥区域气象观测站的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全面提高我市防御气象灾害的水平,有效减少气象灾害带来的损失,增强应对突发气象灾害的能力,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广东省气象局《关于下发我省(区域气象观测站建设任务)的通知》(粤气[2007]107号)文的要求,我市建设任务为50个,目前我市已完成建设的有10个,其中红海湾开发区及华侨管理区已完成建设任务。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计划用三年的时间,新建40个区域自动气象观测站,使区域自动气象观测站遍布我市的每个镇。其中汕尾市区的建设任务为4个、海丰县14个、陆丰市15个、陆河县7个(见附表1)。

三、资金安排

整个区域气象观测站布点建设经费400万元(每站10万元),经过申请,省气象局同意给予减免为5万元/每站,所需200万元由市政府及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每站市政府给予补贴1万,余4万元由当地政府承担,每年维持经费每站2万元由当地政府承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抓紧制定和落实各项具体措施,统筹安排,争取在三年内完成我市区域气象观测站的建设任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附表1:汕尾市、县(市)区域气象观测站建设任务分解表

附表2:汕尾市、县(市)区域气象观测站建设经费分解表

附表1:汕尾市、县(市)区域气象观测站建设任务分解表

各县(市、区)

2008-2010年计划总数(个)

2008年计划数

2009年计划数

2010年计划数

汕尾城区

4

1

2

1

海丰

14

6

5

3

陆丰

15

5

5

5

陆河

7

3

2

2

全市合计

40

15

14

11

附表2:汕尾市、县(市)区域气象观测站建设经费分解表

财政支出

建站个数

已建站个数

需要新建站个数

建设经费(万元)

维持费(万元/年)

全市

50

10

40

200

100

市级

50

10

40

40

汕尾城区

4

0

4

16

8

海丰

17

3

14

56

34

陆丰

18

3

15

60

36

陆河

8

1

7

28

16

华侨

1

1

0

0

2

红海湾

2

2

0

0

4

注:全市需新建40个区域气象观测站,总经费400万元(每站10万元)。省气象局减免200万(5万元/每站),余下的200万元分别由汕尾市政府及当地政府共同承担建设经费。具体是由市政府每站补1万元,余下每站4万元由当地政府承担,另每年维持经费每站2万元由当地政府承担。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转发市气象局关于汕尾市区域自动气象观测站布点建设规划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房产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09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