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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15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筑府办函〔2015〕60号
颁布日期:2015-04-14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15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企业:

《贵阳市2015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抓好落实。

2015年4月14日

贵阳市2015年防汛抗旱

工作安排意见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意义十分重大。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省人民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部署和总体要求,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准备,提早安排,密切配合,全力做好2015年防汛抗旱工作。我市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目标任务是:确保大中型水库水电站、城镇防洪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努力保证中小河流、小型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程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一、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

(一)超前谋划,及早部署。各有关部门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早准备、早部署,做到思想、组织、预案、工程、队伍、物资六落实。

(二)认真开展汛前安全检查。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全面开展本地区、本部门的防汛抗旱工作检查,要对雨水墒情监测设施、山洪灾害监测设施、防洪抗旱工程、通讯预警设施、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和防汛抗旱各类预案的制定与落实等进行认真检查,要把水库水电站、尾矿库(坝)、垃圾填埋场、重要山塘、险工险段、在建工程、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山洪易发区、人口密集区、工业园区、学校和重要工矿企业、交通设施等作为检查的重点。确保防汛抗旱检查不留死角、不存隐患,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及时修订完善防汛抗旱预案。要根据工程和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制订或修编完善本地区、本部门水库水电站(含在建项目)、尾矿坝(库)、垃圾填埋场、重要山塘、防洪城镇、人口密集区、工业园区、学校、受山洪威胁地区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超标准洪水防御应急预案以及城镇抗旱预案,特别是要做好洪灾高发易发区超标准洪水防御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开展预案演练工作,不断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四)加强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抓紧补充、备足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物资,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在建工程、重点险工险段、重要水库尤其是病险水库,要在现场备足备齐抢险物料;对已储备的物料,要加强管理,规范存放,不得挪作他用。承担防洪救灾物资贮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按通知要求于2015年5月1日前如数准备就绪(具体任务见附件),并派专人负责保管,汛期如遇洪灾,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用。要加强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基层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和公民在防灾减灾、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作用。

(五)要加大财政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投入。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防汛抗旱工作的资金投入,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将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预案演练与评估、宣传教育、物资储备与管理、应急抢险抗旱排涝服务队建设管理、水旱灾害防范处置与调查评估、业务培训工作经费、防汛指挥系统维护和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系统维护等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

二、强化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工作

(六)认真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切实将责任制贯穿到工程建设、汛前准备、队伍组织、物资储备、工程调度、抢险救灾等各个环节,市水务管理局、市生态文明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安监局、市教育局等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逐一落实并逐级公布辖区内水库水电站、尾矿坝(库)、垃圾填埋场、重要山塘、防洪城镇、人口密集区、工业园区、学校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和易旱区域、缺水城镇的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加强对行政责任人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决策指挥水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进一步严肃防汛抗旱工作纪律,对因责任制不落实、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七)建立健全基层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全力推进“一页纸防洪预案”制定。各地要继续把建立健全基层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和防汛抗旱工作宣传作为2015年备汛防旱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来抓,2015年4月前,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要成立防汛抗旱指挥所(中心),并修订完善防洪预案,加强宣传和演练,切实做到每个行政村(社区)成立有指挥机构,制定简单易懂的“一页纸防洪预案”。

(八)着力做好水旱灾害预警预报。加强中短期天气、水雨情预测预报工作,强化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和防汛指挥系统的运行管理,特别要加强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监测力度,提高灾害预报的超前性、预见性,要根据洪涝和干旱灾害的发生发展情况,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加强防汛抗旱会商频次,增强决策科学性;要加强小尺度、局部性灾害的监测预报,群专结合,及时发布山洪、泥石流、滑坡等预警信息,为群众及时准确掌握预报成果、提前安全转移提供优质服务。

(九)继续做好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要按照《关于印发贵州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水人〔2008〕12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黔汛旱发〔2015〕27号)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本地区本部门年度运行维护经费,将运行维护管理经费按照项目总投资的5%的比例列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切实做好系统维护运行工作,确保汛期系统正常运行。

(十)加快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黔水办〔2015〕17号)要求,我市2013、201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情况要在2015年4月25日前达到80%,特别是开阳县、息烽县山洪沟治理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

(十一)加强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坚持快速反应,主动引导和正面宣传的原则,加大防汛抗旱信息发布力度,加强与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沟通、协调,做好重特大突发水旱灾害事件及敏感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全力做好防洪保安工作

(十二)抓好水库水电站、尾矿坝(库)、重要山塘等的安全度汛。要严格实行水库水电站、重要山塘汛期“五落实一问责”制度,即每座水库水电站必须落实2人以上值守人员、落实固定值班地点、落实值班经费、落实通信设备、落实应急预案,对不按要求做到“五落实”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病险水库水电站要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对尾矿坝(库),要落实汛期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巡查制度,及时巡查排险;对在建水利水电工程,要编制和完善度汛方案,落实防汛组织机构,明确管理、施工双方的防汛责任;对影响泄洪的建设项目,要合理安排工期,加快建设进度,务必在汛前达到安全防洪标准;对未安排处理的病险水库,要在现场备好抢险物料,落实好抢险措施,保证度汛安全。同时,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配合做好所涉及的乌江流域梯级水电站防洪调度工作,确保当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三)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要认真落实山洪灾害防御组织机构、责任人,完善预案体系,细化避险方案,强化基层组织,做好预报预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突出加强对工矿企业、施工单位防灾避灾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督促落实责任人员、应急预案和避险措施。汛期要落实监测、预警预报、人员紧急撤离方案等措施,对重大隐患点、垃圾填埋场、山洪灾害易发区要加强排查,落实监测人员;对可能发生危险的地区,要及时组织群众转移,尽量避免人员伤亡。要加强山洪灾害防御演练,建立“群策群防、群专结合”的防御体系,切实做到早预防、早转移、少损失。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制止违章开矿、乱砍滥伐、侵占河道等行为,最大限度规避或减少山洪灾害的发生。要以社区、村镇、学校、企业等为单位,通过编制预案简本、印发科普读物、展播影像资料、开设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对公众避险救灾知识的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的避险自救意识和能力。同时做好乌当区、清镇市、修文县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并认真做好县级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和运行管理维护工作,确保系统数据传输准确可靠及时。

(十四)抓好城镇及工业园区防洪排涝工作。要着力解决城镇及工业园区防洪排涝薄弱环节问题,加强城镇及工业园区洪水风险管理,完善城镇、工业园区防洪排涝预案,针对下凹式立交桥、排水泵站、易积水点等重点部位,划定警戒标识,落实应急管理和抢险措施。要防止城市建设挤占河道、市政建设截断排水通道。要抓紧在汛前完成城区排水大沟清淤除障工作,防止因排水不畅发生内涝。

(十五)强化24小时防汛值班制,抓好突发险情灾情信息报送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险情灾情信息管理和报告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理顺报送机制,及时了解掌握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信息,努力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值班期间带班领导要在岗带班,并做好防范突发水旱灾害的应急准备,确保发生突发险情灾情反应迅速,及时处置突发水旱灾害事件。

(十六)加强防汛通信管理和突发险情灾情信息报送。强化辖区内防汛应急通信建设管理及信息报送,督促落实防汛应急通信和雨水情监测设施,保障小(二)型及其以上水库水电站防汛通信畅通,保证大中型及小(一)型水库、水电站、尾矿坝(库)雨水情实时信息报送至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准确报送水旱灾害等突发性事件信息。

四、切实加强抗旱工作

干旱是我市发生较频繁、较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给我市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尤其是近几年发生的特大干旱,给工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因此务必要树立抗大旱、救大灾的思想,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保障城乡居民用水安全,努力把旱灾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十七)加强抗旱水源管理和调度。在全面掌握本区域地表、地下和过境水的基础上,科学调度,合理配置,优先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要在确保防洪安全前提下,加强洪水资源利用,尽可能增加工程蓄水,尽量多引、多提、多拦、多蓄水,努力增加抗旱水源。

(十八)加强城镇抗旱工作。加强城镇抗旱基础工作,了解掌握干旱缺水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供水和用水的水源、结构等情况,及时掌握城镇供水动态,制订城镇应急供水预案,做好应急水源调度与运用等措施准备,做到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确保城镇供水安全。

(十九)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加大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并大力开展小型蓄水、引水、提水工程建设,千方百计增加蓄水、引水、提水能力;要对现有小水库、小塘坝、小水池等蓄水工程进行清淤扩容、续建配套、除险加固。对老化失修的泵站、渠道等灌溉设施要抓紧修复改造,更好发挥工程效益。

(二十)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管理。积极探索组建农民抗旱协作组织,健全抗旱服务网络,延伸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推动抗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各抗旱排涝服务队要做好工程设施维护配套、物资设备供应和维修等准备工作,并配合做好抗旱打井工作。

附件:2015年防洪抢险应急物资贮备任务安排

附件

2015年防洪抢险应急物资

贮备任务安排

为切实做好今年防洪抢险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有效地处置可能出现的各类险情,保障我市汛期抢险工作的需要,经研究,现将有关单位2015年防洪抢险应急物资贮备任务安排如下:

贵州物联集团有限公司贮备50毫米供电铜芯电缆1000米,内胎50条,潜水泵10台,8号镀锌铁丝500公斤,汽油发电机10台;

市水务管理局贮备编织袋10000条、汽油抽水泵20台,河道管理处贮备麻袋10000条,斧头100把,锄头、铁铲200把,斧头、锄头、铁铲要求上好手柄;

贵阳警备区准备20支橡皮艇;

市交通运输局准备卡车10辆;

市生态文明委准备圆木、方子各50立方,抬杠300根、箩筐500副、铲、镐各500把,铲、镐要求上好手柄;

市农委贮备抬杠300根、箩筐500副,铲、镐各500把,铲、镐要求上好手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准备挖掘机5台;

市城区防洪指挥部准备1500件救生衣、800件雨衣、30个应急灯、300个救生圈;

市公安局准备10只橡皮艇、500件救生衣、500件雨衣、50个应急灯、20架梯子、200个救生圈、100根绳子;

市民政局准备500床棉被、30顶帐篷;

市财政局应将防汛抗旱经费列入预算。

承担防洪救灾物资贮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按通知要求于2015年5月1日前如数准备就绪,并派专人负责保管。汛期如遇洪灾,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用。所调用的物资由市人民政府根据调用数量和损坏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如当年汛期没有调用,汛期过后,由各单位自行处理,贮备物资占用资金利息、采保费将按同期贷款利息和贮备单位实际支付数额由市政府给予补贴。各区(市、县)、各行业、各系统的防洪抢险救灾物资由县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各行业、各系统的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自行安排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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