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延政办发〔2008〕94号 |
颁布日期:2008-07-1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奥运会期间国防干线光缆通信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8〕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中国电信长途光缆干线是国家公众通信网的基础网络,担负着国家重要的通信保障任务。为保护国家长途干线光缆正常运行,确保“奥运会”期间的通信安全,现就做好“奥运会”期间我市境内国防干线光缆通信安全保障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2008年7月20日至8月30日,全国国防干线网封网期间,干线光缆沿线3米范围之内,停止一切影响光缆安全的施工。凡在我市范围内沿国防干线光缆施工的项目单位,因特殊原因需在光缆附近施工作业的,必须向市长途电信线务局申请,经市长途电信线务局同意并报市保护国家通信光缆及通信设施领导小组备案后,在市长途电信线务局派出维护人员现场配合下方可作业。联系电话:0911—2117270、2213034。
二、国防干线光缆沿线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把保护国防干线光缆安全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各相关县区政府要组织辖区电信、长线、公安等有关部门和光缆沿线乡镇、行政村负责人,对本辖区国家干线光缆设施的安全和受破坏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同时要认真研究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应急措施,落实辖区安全责任。凡涉及本行政区范围内的城建、交通、水利、铁路等施工项目,要责成相关单位合理安排项目和施工进度,既要保证重点项目顺利进展,又要确保“奥运会”期间通信安全万无一失。
三、市公安、交通、城管、规划、水利、国土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做好通信干线光缆安全保障的配合协助工作,主动与通信主管部门沟通联系,了解通信光缆的线路走向,检查排除事故隐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防各类施工损坏光缆以及偷盗、破坏通信光缆设施犯罪行为的发生。
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光缆通信安全的宣传力度,通过形式多样、主题明确的宣传活动,使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保护国家通信光缆的重要性,从源头上杜绝破坏光缆事件的发生,筑起确保国家光缆安全畅通的群防体系,保证“奥运会”期间通信安全。市内其他通讯企业也要做好本行业、本系统和网络设施的安全保障工作。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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