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咸政办发〔2007〕189号 |
颁布日期:2007-11-07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纂《咸阳年鉴》2008卷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7〕1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咸阳年鉴》是由市政府主办、市年鉴编纂委员会编辑的大型综合性资料年刊,也是市政府向海内外公开发行的大型地情资料书刊。自2000年创刊以来,已连续出版了9卷,在推介咸阳、宣传咸阳和“资政、教化、存史”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做好《咸阳年鉴》2008卷的编纂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年鉴编纂工作
地方综合年鉴是《地方志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的地方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咸阳年鉴》编纂是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年鉴工作,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要确定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熟悉业务、文字综合能力强的同志承担撰稿工作,并为撰稿人员提供必要的物质、时间保证,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提高年鉴质量,打造精品年鉴
《咸阳年鉴》是系统记述全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承担供稿任务的各县市区、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的编辑人员要从坚持“四个为先”,推进率先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咸阳着手,认真收集、整理资料,精心撰写稿件。要全面反映2007年全市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的新成就、新经验,又要突出年度特色、地方特色和相关县市区、部门、企业特色。咸阳年鉴编辑部要按照“反映市情、体现特色、打造品牌”的思路,认真做好编纂工作,使《咸阳年鉴》真正成为反映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和小康咸阳新成就的精品文献。
三、开展读鉴用鉴活动,促进三个文明建设
编鉴的目的在于用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组织好读鉴用鉴活动,使年鉴真正发挥宣传交流和资政作用。要逐步扩大《咸阳年鉴》送阅范围,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积极认购,带头读鉴用鉴。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各种渠道扩大发行,充分发挥年鉴在我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四、按期完成组稿和彩页征集任务,确保年鉴时效性
《咸阳年鉴》2008卷计划于2008年6月完成编纂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早安排、早动手,严格按照《咸阳年鉴》2008卷篇目大纲的要求,精心撰稿。同时,要充分发挥《咸阳年鉴》的宣传推介作用,积极组织彩页和插页照片。文字资料、宣传彩页及插页照片(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格式)须经主管领导审阅签字,并务必于2008年1月15日前报送市地方志办公室。市地方志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搞好业务指导,做好各项衔接工作,按期完成组稿任务。要进一步完善编辑、总纂、审稿责任制,严格每一阶段的工作流程,将精品意识贯穿工作始终,切实提高年鉴质量。
二○○七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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