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筑府办发〔2007〕38号 |
颁布日期:2007-03-29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筑府办发〔2007〕38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贵阳投资暨旅游(苏州、上海)推介会重点签约项目跟踪落实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2007年3月上旬,我市党政代表团赴上海、苏州等地成功开展了大型投资暨旅游推介活动,取得积极成果,签订了一批投资大、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共引进项目26个,涉及总金额34亿元人民币,其中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有10个,涉及总金额达25.48亿元。为推动项目尽早实施,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就做好重点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引进项目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是项目的责任单位,其主要负责人是项目责任人。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对项目进行联系、跟踪,协调解决项目在推进和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好签约项目的各项后续工作。要继续抓紧与投资商沟通,积极主动抓好洽谈,尽快将投资意向促成正式协议;要努力创造条件,使正式签约项目尽早完善手续和开工建设,督促项目单位按进度推进。
二、项目涉及土地、规划、建设、环保、卫生、工商等后续事项,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项目责任单位主动服务,切实支持和帮助项目业主办理和完善手续,千方百计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廉洁的政务服务。
三、此次签约项目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由市招商引资局具体负责。市招商引资局要加强与投资商、责任单位和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力度,促进项目顺利实施;市政府督查室将定期开展进度检查和督促工作,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招商引资考评的重要依据。
请各有关单位(部门)接通知后,认真按要求建立项目进展报告制度和项目跟踪落实责任制,主动出击,密切配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附件:2007年贵阳市投资暨旅游(苏州、上海)推介会重点签约项目统计表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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