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长政办函[2016]14号 |
颁布日期:2016-03-0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长治年鉴资料征编工作的通知
长政办函[2016]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长治年鉴》是由长治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地方综合年鉴,全面记述长治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整体情况,具有资政、存史、育人的价值。目前,2016年版《长治年鉴》编纂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审核把关。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熟悉本单位情况的同志担任撰稿人,确保稿件质量,按时报送。如果超过报送时限仍未报送者,则在该单位(部门)条目下括注“空缺”二字,后果由该单位(部门)行政“一把手”负责。
二、各有关单位将本系统(行业)2015年度的主要工作和重大事件写成专稿。第一部分为总体情况暨“概述”条目(包括该项工作全市总体情况、系统或行业的基本情况、重大发展、重要事项、主要荣誉、存在问题,工作指标及其它相关数据);第二部分为“专题性”条目和“单一记事性”条目(包括行业评价、行业分析和动态及反映本部门本行业新情况、新事物、新成绩、新问题和新特点的事项,要突出大事、新事、奇事、要事和变化发展)。单位内部建设可少写或略写,在文稿之后附2015年本单位领导班子名单(有变更的要注明变更时间)。如有全局性的或行业性的政策性文件、办法、规定、方案请一并附上。
三、具体要求:
1、稿件撰写要站在全市的角度,能够反映该项工作全市总体情况,包含本系统(部门)工作的各个方面,务求全面、准确、完整。
2、稿件按条目记述,一事一条,每个条目的标题要客观、简炼、准确、适当,避免用工作总结或报告式的表达方式。同时,稿件要把好保密关,不要将属于保密范畴的资料写入年鉴稿中。
3、年鉴稿要求语言准确、规范、简洁、明了、朴实,全文使用第三人称,避免出现“我市”“我局”“我公司”“我们”等表述;凡人名均直书其名,一般不用“同志”“先生”等称谓,需要说明职务、职称的,将职务等加在姓名之前;时间要明确,采用具体的年、月、日,不可用“去年”“今年”“目前”“现在”“近日”“几年来”“不久以前”之类的表述。
4、年鉴稿要求打印稿并署作者姓名,经单位领导审查同意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3月31日之前将打印稿一份和电子稿(纯文本文件或word文件一份)报送到长治市地方志办公室年鉴编辑部(市政府2号楼4层)。
联系人:曾晋芳
联系电话:2192533
邮箱:chzhnianjian@163.com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长治年鉴资料征编工作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