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银政办发〔2008〕163号 |
颁布日期:2008-07-18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组团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8〕1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银川市组团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OO八年七月十八日
银川市组团参加第十二届中国
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方案
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投洽会)定于2008年9月8日至11日在厦门举行。按照自治区政府要求,银川市将组团参加此次投洽会。为做好投洽会各项筹备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参会目的
1、宣传银川投资环境
2、推介我市招商项目
3、进行项目洽谈和签约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投洽会银川市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迎秋银川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琦银川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勇银川市商务局局长
成员:李波银川市商务局副局长
史建萍银川市招商局副局长
郝春明兴庆区副区长
金肖南金凤区副区长
阎树革西夏区副区长
朱少峰贺兰县副县长
钱克孝永宁县副县长
洪涛灵武市副市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组和综合组
1、项目组:由市招商局负责。
主要职责:
(1)负责投洽会前期对外推介招商项目(包括网上推介);准备招商项目册、投资指南等宣传材料;
(2)负责投洽会合同(协议)签约项目的摸底、联系、对接和落实,组织和指导项目洽谈活动;
(3)负责签约项目合同(协议)文本准备,签约项目统计、汇总工作;
(4)负责重点项目对接,指导各县(市)区进行项目洽谈活动;
(5)负责组织我市外商投资企业邀请国外客商参加投洽会,推动“以商招商”。
负责人:史建萍市招商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688901913909517650
传真:6889024
2、综合组:由市商务局负责。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投洽会筹备工作方案;
(2)负责组织、落实、报送参会人员名单;
(3)负责筛选、报送布展宣传资料;
(4)负责投洽会展位布展工作;
(5)负责投洽会参会后勤保障工作。
负责人:李波市商务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688923613709572669
传真:6889225
三、费用支出
投洽会展位及布展经费由市政府统一安排,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及企业负责提供布展文字、图片等资料。各部门及企业参会人员费用自理。
四、筹备工作进度安排
1、7月23日前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及一张一寸彩色照片、联络员名单(联系电话)和布展资料(文字、图片)报送市商务局外经贸处;
2、8月21日召开筹备工作会,听取各组筹备工作进展汇报(重点是签约项目落实和客商邀请情况);
3、9月3日会务人员先期赴厦门做会前准备;
4、9月6日代表团成员离银赴厦门参会。
五、其它事项
1、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工业园区)要确定专人负责项目和对外联络工作,督促企业抓好重点项目的对接和签约准备工作;
2、参会人员住宿统一安排。参会人员住宿预定表及经费交付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春娥
联系电话:6889242
传真:6889225
电子邮件:cce_2008@163.com
网址:http://www.ycsw.gov.cn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1号楼7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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