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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规函〔2014〕335号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规〔2009〕358号)要求
颁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阅读(0 颁布日期:2014-05-23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产业〔2014〕2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阅读(0 颁布日期:2014-07-10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在建项目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信部产业〔2014〕3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颁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阅读(0 颁布日期:2014-07-25
关于1447-1467兆赫兹(MHz)频段宽带数字集群专网系统频率使用事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 为满足政务、公共安全、社会管理、应急通信等对宽带数字集群专网系统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及我国频谱使用情况
颁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阅读(0 颁布日期:2015-02-26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审计评估中介服务机构备选库入选名单的通知 (工信厅财函[2015]310) 为进一步规范我部审计、检查和评估业务委托工作,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提高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标规范
颁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阅读(0 颁布日期:2015-06-23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6]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建设局: 为强化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保证资金所支持的各项工作顺利实施,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阅读(0 颁布日期:2016-03-24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三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环保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环保局: 为加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工作力度,我们对已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进行了调整。
颁布单位: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阅读(0 颁布日期:2014-01-20
关于组织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竞争的通知 财建[2013]823号 根据《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3]788号),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拟联合组织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
颁布单位: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阅读(0 颁布日期:2013-11-19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五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5]44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环境保护部厅(局)
颁布单位: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阅读(0 颁布日期:2015-01-27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十六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环保局: 为加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工作力度
颁布单位: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阅读(0 颁布日期:2015-07-31
关于北京德国文化中心·歌德学院(中国)在华房产有关契税和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59号 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附件》的免税互惠条款,经国务院批准
颁布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阅读(0 颁布日期:2009-12-19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颁布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阅读(0 颁布日期:2015-03-30
关于加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企[2009]46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颁布单位:财政部 工商总局 阅读(0 颁布日期:2009-03-30
关于2010年记账式贴现(十九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库[2010]140号 2009年-2011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0年记账式贴现(十九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
颁布单位:财政部 阅读(0 颁布日期:2010-12-15
关于征求《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办企[201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促进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加快发展,我们草拟了《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征求意见稿)
颁布单位:财政部 阅读(0 颁布日期:2012-03-22
关于做好新版产权登记表证换发使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办金[2012]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金融企业: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金融企业产权登记表证及填报说明的通知》(财金[2011]131号)有关规定,新版产权登记表证于2012年1月1日起使用,原产权登记表证将于2012年6月30日停止使用。
颁布单位:财政部 阅读(0 颁布日期:2012-04-24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2年第53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二次续发行2012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含试点商业银行柜台)、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续发行。
颁布单位:财政部 阅读(0 颁布日期:2012-08-08
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央文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 财办文资[2013]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财务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行装局,高检院计财局,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有关民主党派中央财务部门
颁布单位:财政部 阅读(0 颁布日期:2013-01-06
关于报送2012-2013年度金融企业产权交易情况的通知 财办金[20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有关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各省级承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业务的产权交易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及时掌握金融企业非上市产权转让情况,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财政部 阅读(0 颁布日期:2013-01-14
关于《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财办行〔2013〕11号 各省、自治区、自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部门办公厅(室): 为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建立软件资产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财政部 阅读(0 颁布日期:2013-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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