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04-07-05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咸政办发[2004]37号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咸宁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了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和《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实施意见》(咸政办发[2004]35号)要求,决定建立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研究决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2、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制度;
3、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联席会议议事制度
1、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研究、协调重大事项,召集全体成员单位参加;一般会议,根据议题确定参加会议的成员单位;
2、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纪要由召集人签发;
3、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三、联席会议组成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召集人,主要成员由以下单位组成:
市政府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文体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市旅游局、法制办、市安监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档案局、市林业局、市水产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人行、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烟草局、市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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