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04-03-1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委办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阳办发〔2004〕3号)
各县(市、区)党委,市直各单位:
《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推动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关键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农村党的建设整体水平。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有利于激发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内在动力,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三级联创”活动在我市已初步开展,并取得成效,各级党委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把“三级联创”活动抓紧抓好抓落实。
中共阳江市委办公室
2004年3月12日
(此件发至镇)
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实施意见
(2004年3月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巩固和发展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成果,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到农村党的建设经常性工作中去,加强和改进农村党的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03〕25号)精神,现就我市深入开展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活动(以下简称“三级联创”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的大局,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使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探索“让干部经常受教育、使农民长期得实惠”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我市加快发展、跨越发展、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促进发展。“三级联创”活动必须紧紧围绕党在农村的中心任务来展开,紧扣发展这个主题来深化。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紧密联系农村实际,结合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和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创建活动,切实解决农村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效果检验“三级联创”活动的实效。
(三)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市委组织部、市委基层办切实加强指导;镇党委、村党组织积极争创先进;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丰富“三级联创”活动的内涵,探索创新“三级联创”活动的形式,对“三级联创”活动实行动态管理,使“三级联创”活动始终充满活力。
三、目标要求
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必须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发展农村先进生产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必须大力发展农村先进文化,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必须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建设要努力实现“五个好”的目标要求:
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够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干净干事。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遇事与群众商量,听取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群众合法权利;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镇党委书记具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党务工作和农村工作。村党组织书记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善于做群众工作。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后备干部队伍,镇党政正副职的后备干部按2∶1的比例配备,村级组织保持2至3名后备干部,确保农村基层组织后继有人。
二是党员干部队伍好。共产党员能够在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宣传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完成党和国家的各项任务,带头学科学用科学,带头勤劳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带头遵纪守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农村基层干部能够发挥骨干作用,具有较强的宗旨观念、发展观念、政策观念和法制观念,坚持实事求是,不虚假浮夸;坚持依法办事,不违法乱纪;坚持艰苦奋斗,不奢靡浪费;坚持说服教育,不强迫命令;坚持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
三是工作机制好。农村各项工作管理有制度,办事有章法,行为有准则。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健全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完善村民自治,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职责明确、运作规范、关系协调,共青团、妇女等村级其他组织健全,并且能够各司其职、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完善农村党员联系村务和联系群众责任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完善适合农村基层干部特点的激励和保障机制,确保村干部报酬每月不少于300元,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村集体经济实力的增强逐步提高。
四是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入逐年增加,集体经济实力逐年增强,增长幅度镇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排名靠前,村在本镇范围内排名靠前。富裕地区小城镇建设水平逐步提高,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农村劳动力流动合理有序;欠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有效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建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得以落实,农村税收制度逐步规范,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农村基层存在的相对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有效遏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无重大社会治安案件,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无恶性涉农案件,计划生育全面达标。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村风民风正,村容村貌好,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显著。
五是农民群众反映好。基层干部尊重群众,爱护群众,依靠群众,诚心诚意为农民办实事,尽心尽力为群众解难事;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得到群众拥护。群众对党组织的工作,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在90%以上。
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的基本要求:
一是县(市、区)党委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定期讨论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党政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和定期到基层调查研究制度。坚持每年召开一次以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县(市、区)党委常委和党员副县(市、区)长都要选择一个镇或一个村作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特别是选择问题相对突出的镇村作为联系点,每年至少四次到点上专门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问题;县(市、区)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并督促指导镇党委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县(市、区)直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制定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总体规划,确定每年组织实施的目标和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分类指导,抓先进帮后进促中间,各项措施得力并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成效显著,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推进,农民收入逐年增加,城镇化水平逐步提高,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本县(市、区)当年国内生产总值增幅、预算内财政收入增幅、农民人均收入增幅在全市范围内排名靠前。
四是县(市、区)涉农部门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意识强,服务措施落实,服务质量高,严格依法办事,基层单位和群众满意。
五是农村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较快进展,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发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社会风气良好,农村社会稳定。
要把创建基层满意的县(市、区)部门和群众满意的镇站所纳入“三级联创”活动中来,把县(市、区)、镇、村的联创与涉农部门和站所争创先进结合起来。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制定方案。各县(市、区)党委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正确把握开展这项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目标要求。要结合本地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规划和实施细则。创建规划既要有利于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又要便于操作和考核。各镇、村要根据实际情况,本着量力而行、积极进取的原则,制定创建目标和具体措施,确保创建活动级级有责任,层层有措施,逐级抓落实。
(二)分类指导,整体推进。要根据“三级联创”活动的内容和标准,加强分类指导,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农村基层党组织根据现实状况和工作潜力,对照创建目标和创建条件,一项项订措施,一件件抓落实。对不同情况、不同类型的农村基层组织要提出不同的要求,对比较先进的农村基层组织,要帮助他们总结经验,抓好巩固提高,引导他们提出新的发展目标,使各方面工作更上一层楼;对中间状态的农村基层组织,要区别情况,帮助他们找出薄弱环节,做好查漏补缺工作,促其早日迈上先进行列;对相对后进的农村基层组织,要采取得力措施,包括组派工作队驻点帮助整顿,促其转化,改变面貌。
(三)培育典型,加强宣传。各地要结合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建立一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示范点,并按照“五个好”的目标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通过培养一批,带动一片,整体推进。要利用有效的形式和手段,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简报、黑板报等舆论宣传工具的作用,深入宣传
“三级联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积极发动农村广大党员和群众广泛参与“三级联创”活动,树立争先创优的意识,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通过典型引路,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
(四)严格考核,表彰先进。“三级联创”活动的考核、评比和表彰工作要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公开、分级分类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建立表彰制度。“五个好”村党组织和“五个好”镇党委,县(市、区)党委每年组织考核一次;市委将于2004年上半年组织评选表彰一批在“三级联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以后每两年组织评选一次,同时评选表彰一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优秀镇党委书记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党委书记。评选表彰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已经表彰过的党组织,要继续参加下一次评选。
五、加强对“三级联创”活动的领导
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是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的有效形式,是新形势下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各县(市、区)党委要把“三级联创”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分级创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既要做好自身的创建工作,又要领导和指导好镇、村党组织的创建活动。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广泛动员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县(市、区)、镇、村和县(市、区)涉农部门、镇各站所,每半年要对自身创建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找出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要把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情况,作为考核县(市、区)、镇党委及其书记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党委领导下,切实加强具体指导。
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在本系统基层单位开展创建活动,作为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推动业务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要配合地方党委对本系统基层单位的创建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并加强督促检查,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深入基层,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基层办要加强对“三级联创”活动的指导和督查,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开展创建活动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市委办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