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01-07-16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襄政办发[2001]72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印制襄樊邮资信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国家邮政局决定,从今年六月份起,在上海和湖北两省(市)试行印制单位使用的邮资信封,其中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可以在信封上印制一枚反映当地特色的邮票。为了抓住这一机遇,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推出“古隆中”这一体现襄樊特色的品牌邮票。现就印制襄樊邮资信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印制古隆中邮资信封的重要性
邮票作为国家的名片,具有学习、研究、宣传、赏析、收藏价值和邮资纳费标志的使用价值。印制发行古隆中邮资信封是通过信封这一载体开发利用古隆中的无形资产,达到宣传襄樊形象,提高襄樊知名度,促进旅游经济发展的目的。特别是在“一节一会”期间印制发行襄樊邮资信封,对于扩大我市在国内外的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站在讲大局、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高度,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印制古隆中邮资信封的任务。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力争率先在全国推出古隆中邮资信封
根据国家邮政局的有关规定,邮资信封必须达到一定规模后才能印制体现当地特色的邮票。我市必须组织和动员全市各相关单位改变过去自行印制信封为集中统一印制,将全市各单位需使用的信封数量集中起来,到国家指定的具有邮资信封印制资格的企业统一印制(由市邮政局与各用户单位签订邮资信封使用、印制协议)。各相关单位印制的邮资信封除在信封正面右上角印制,古隆中邮票图案外,在信封左下角可以印制相关单位形象和产品的彩色宣传图案,信封背面还可以印制300—500字的文字宣传内容,达到既向全国宣传襄樊,.又宣传信封使用单位和产品的目的,可谓一举多得。根据国家邮政局规定,每枚邮资信封含邮资信封邮资价1.30元(6号)或1.50元(7号),交寄信件时不用另贴邮票,可以长期使用。组织印制襄樊邮资信封工作具有时间紧、程序多、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等特点。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襄樊市印制古隆中邮资信封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由专人负责协调和督办落实此项工作。邮票印制发行工作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进行,在推行印制邮资信封的过程中坚持“自愿订购、适时适用、支持配合”的原则,订制数量不少于5000枚。
三、加强宣传,规范服务,全力以赴做好古隆中邮资信封印制发行工作
古隆中邮资信封印制发行工作是我市的一件大事好事,它将使我市在国内外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各新闻单位要大力加强时此项工作的宣传,为襄樊古隆中邮资信封的印制发行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市邮政部门要组织聘请专业邮票设计人员加快“古隆中”邮票的设计工作,按规定尽快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力争我市的邮资信封在全国率先发行上市;研究制定优惠政策,规范服务行为吸引各用邮单位积极订购;组织强有力的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筹集资金推进隆中邮资信封印制工作,专班人员要上门做好宣传解释和公关工作,逐户签订用邮件协议,提供优质服务,同时要组织专人上门宣传认购,确保我市邮资信封的
印制发行工作与“一节一会”同步顺利进行。
附件:襄樊市印制古隆中邮资信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襄樊市印制古隆中邮资信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组长:赵振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传寨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志明市邮政局局长
成员:夏志合市工商局副局长
徐玉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长
秦新生市物价局副局长
徐行之市旅游局副局长
阳海龙市邮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朱志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在市邮政局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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