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筑府办发〔2007〕120号 |
颁布日期:2007-09-1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筑府办发〔2007〕120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8月29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38号)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遏制事故多发势头,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确保“十一”黄金周期间及第四季度的安全生产,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今年我市发生的各类事故,暴露出有关区(县、市)、乡(镇)、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不力,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落实,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事故苗头未得到有效控制。为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要切实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全力抓,切实改变重经济发展和生产经营效益、轻安全管理的倾向,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力。各区、市、县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区安全生产的情况,亲自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和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问题,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解决“都在管、都不管、都没有管到位”的问题。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全面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要定期进行安全专题分析,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岗位、人头,制定周密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
三、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依法严肃处理责任人
各区、市、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分析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认真反思,吸取教训,尤其要通过对典型事故的深入剖析、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防此类似事故的再度发生。对尚未结案的事故,要抓紧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定责任、严肃处理。不仅要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甚至参与事故瞒报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惩处,绝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今后,若再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的事故,将严肃追究相关区、市、县政府部门及单位行政一把手的责任,真正解决安全生产的责任不落实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四、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区、市、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不留死角,及时根治,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一是要持续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攻坚战。各产煤区、市、县政府要按照市政府要求,立即对辖区内所有煤矿进行停产整顿;要千方百计采取措施,确保今年9月30日前完成全市年3万吨/年以下小煤矿关闭任务;对即将关闭的煤矿要严防死守,防止其在关闭前突击生产。要以煤矿“一通三防”、顶板管理、矿井水害防治为重点,认真开展全面彻底的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限期完成;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坚决实施停产整顿,甚至关闭。煤矿企业整改完毕复查验收合格的,要经所在地县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恢复生产;对不符合复产条件的煤矿坚决禁止生产,对擅自生产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复产验收关,决不允许流于形式、走过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对列入资源整合矿井、原设计规模为3万吨/年的技改扩能矿井,在开采设计方案和安全专篇未获得批准之前,禁止生产;对开采设计方案和安全专篇已经获得批准的整合矿井、技改扩能矿井、新建矿井,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技改,不得边技改、边生产。
二是要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继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要强化路面管控,坚决打击客运车辆超载、超速、客货混装和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故障车辆上路、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要认真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排查治理危险路段;要扩大重点车辆行驶记录仪安装率和GPS的应用,加强动态监控,依靠科技进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
三是非煤矿山安全。对地下开采矿山,要强制推行矿井机械通风、采石场中深孔爆破两项技术,严密防范坍塌、坠落、透水、窒息等事故;要加快病险尾矿库治理,确保消除隐患,严防垮坝等事故;要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
四是建筑施工安全。所有建筑施工工程,都要明确建设、施工、监理、劳务等各方的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和现场监控,制定预防措施,防范坍塌、坠落、塔吊等事故的发生。
五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对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化工企业,要抓紧搬迁或转产;要抓好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严密预防翻车、泄漏和污染事故。要认真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我市部份区域对烟花爆竹将实行“禁”改“限”,要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加强监管。
六是消防安全。要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检查,提高消防保障能力,对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采取停产、停业的果断措施,限期治理。
七是其他行业和领域如水上交通、工矿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等要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要求,结合安全生产的重点和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消除事故隐患。
五、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抓好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要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靠前指挥,强化监督检查,严防死守,确保节日安全。要认真研究节日安全工作的特点,切实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问题,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节日期间,各区、市、县、各部门要落实好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发生事故后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并妥善处理。
六、坚定信心,确保完成安全生产各项任务
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深入做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转变作风,以饱满的精神,昂扬的斗志,顽强拼搏,求真务实,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完成“落实年”、“攻坚年”和“本质安全年”各项任务,夺取安全生产工作的好成绩,为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的安全环境。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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