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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张掖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反馈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张政办发〔2008〕197号
颁布日期:2008-11-17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张政办发〔2008〕197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张掖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反馈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10月16日至17日,省安委会办公室第一督查组对我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张掖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反馈意见》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决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及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张安委办〔2008〕2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检查标准,狠抓隐患整改。甘州区、民乐县政府要针对督查组在检查张掖市大弓农化有限公司、甘肃锦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加大督查力度,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并责令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督促企业坚决按时限、按标准、按要求整改,彻底消除隐患,严防事故发生。对督查组查出问题的落实结果,务必于11月3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举一反三,强化措施,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在督查组督查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坚持“铁”的标准,落实“钢”的措施,继续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地抓好危化品安全专项检查,做到专项检查工作全员参与、全过程检查、全方位覆盖,不漏查隐患,不留有死角。对查出的隐患要明确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各级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要跟踪督查整改,按进度要求抓紧整改到位;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已下达整改指令的,要按期组织复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然违规冒险生产的,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责令企业按照“五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定整改经费、定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对一些整治难度大和危险程度高的隐患,要专题研究,重点解决。涉及到多个部门的要加强协调,组织力量,合力整改,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百分之百地覆盖、百分之百地检查、百分之百地整改,从根本上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推动全市危化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多措并举,加强监管,促进化工行业安全发展

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这次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专项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合理规划、严格准入,改造提升、固本强基,完善法规、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的要求,努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回头查、回头看”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健全完善政府、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两本帐”,建立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防止“隐患常查常有,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的情况发生。二是严格安全许可条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条件,严格标准,严格把关,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查、申报、发放和延期换证工作,通过安全许可,排查整治一批安全隐患,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三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未经安监部门安全审查通过的,一律不予批准立项建设。对拒不履行“三同时”手续的,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停产停业,确保新建项目不留新的安全欠帐。四是深化专项整治。加强联合执法,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液氯、液氨、剧毒溶剂、液化石油气等重点危化品运输、储存、使用、经营等环节的管理,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对已经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实行全方位动态监控。五是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进程。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六是合理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布局。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按照“产业集聚”与“集约用地”的原则,积极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化工企业,促进化工行业安全发展。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关于对张掖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反馈意见

(省安委会办公室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甘安办发〔2008〕27号)安排,2008年10月16日至17日,省安委会办公室第一督查组对你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听取了你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现场抽查张掖市大弓农化有限公司、甘肃锦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现就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总体意见

张掖市政府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提升到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法制化进程,出台了一批规范性文件。健全队伍建设,在全市初步形成了“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严防死守,“十一”期间安监部门包片负责,深入基层排查隐患。今年来未发生危险化学品死亡事故,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较为稳定。

二、工作特点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一是严格责任落实。市政府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考核体系目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落实了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二是坚持常抓不懈。张掖市始终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作为工作重点,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三是推进制度建设。张掖市结合实际先后出台了《张掖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张掖市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办法》、《张掖市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32个规范性文件,坚持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手段和法制手段“两手抓”,不断推动依法治安工作有效进展。

(二)强化措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效显著。一是重视程度高。张掖市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提出了隐患排查“坚持‘铁’的标准,落实‘钢’的措施”的要求。二是覆盖范围广。开展了全方位,拉网式的隐患排查治理,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各环节进行了全面排查治理,排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350家,查出隐患700条。三是整治力度大。对于排查出的隐患,实行整改销号制度,由市安委会下发文件,明确整改责任单位、监管单位和整改期限,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三星石化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进行了停业整顿。

(三)强化基层,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工作。一是启动了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相关工作,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工伤保险制度建设,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增加安全投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二是在全市高危行业企业和重点工商企业安装安全监控系统,采用远程监控和数据传输,实现市、县(区)、企业三级联网,提升了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三是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对22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了考核工作。

(四)加大投入,加快应急体系建设步伐。张掖市在已有矿山救援骨干队伍基础上,理顺管理机制,加大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的投入,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通过制定31个专项预案,组织60多次各类演练,狠抓人员素质建设,提升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甘州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自查不彻底,整改措施不明确,工作痕迹不清晰,未按要求及时开展自查,未形成自查报告。个别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安全管理基础薄弱。

(二)部分企业安全投入不足。一是企业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安全投入不足,台帐不规范。二是政府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技改投入,坚持化工园区“三同时”制度,消除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力度不足。

(三)对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化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尚未完全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不够完善,关键部门如生产、设备部门责任制未制定。二是企业风险辨识、外来施工队伍管理和检维修管理等制度不健全,作业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缺失、作业人员防护用品佩戴不规范现象比较普遍。三是企业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识别、获取、更新工作开展不规范,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存在不相符的情况。四是预防事故设施的液位计、可燃气体报警仪、控制事故设施的围堰等安全设施安装数量不足、布置不符合规范,对罐区等重大危险源监控辨识不足,未建立并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四)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着影响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形势的不稳定因素。随着张掖市城市化进程,部分建站时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加油站已出现安全间距不足的问题,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针对企业抽查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督查组已要求张掖市安监局下达整改指令书,请督促有关企业认真整改。

四、建议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强化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研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构建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安监、公安、交通、质监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增强配合与协调意识,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二是政府要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保障安全投入,积极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努力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

(二)认真开展自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政府要进一步细化这次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认真摸排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政府、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两本账”的对比管理,防止“隐患常查常有,重复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情况的发生。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定期隐患排查治理的体制、机制,做到隐患排查工作全员参与、全过程检查、全面覆盖,不漏查隐患,不留死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切实做到“五定”(即确定责任、措施、经费、期限、应急预案)。

(三)加强重点监控,推进安全标准化进程。政府要督促企业继续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设施。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化学品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置。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甘肃省化工企业非正常生产状态下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和《甘肃省化工企业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规范开停车、检维修,特别是要规范试生产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要引导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纳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要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促进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严格准入条件,合理规划化工安全发展布局。张掖市政府要积极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按照“产业集聚”与“集约用地”的原则,引导甘州区和民乐县规范制定中小化工企业行业准入标准、安全标准、环保标准和从业人员资格条件,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严格执行入园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进一步淘汰能耗高、污染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化工企业,促进化工行业安全发展,推动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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