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渭政办发〔2007〕187号 |
颁布日期:2007-12-06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渭政办发〔2007〕1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管委会:
为了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火灾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火灾损失,为全市经济建设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抓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期,风大物燥,单位、家庭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增加,发生火灾的几率大幅增加,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加之临近年末岁初,节日多、庆典和娱乐活动多,宾馆、饭店、商场、娱乐场所人流量剧增,致火因素大大增加。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冬春防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措施,及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文件)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06〕56号文件),加强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等,为消防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认真贯彻执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深化火灾隐患整治活动,努力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冬防期间,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及省政府《全省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安排,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抓好火灾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对存在火灾隐患而尚未整改的单位,要督促其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因整改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有关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法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消防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对决定取缔、关停的单位或场所,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管、文化、卫生等部门要分别吊销有关证照。要抓好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督促整改工作,继续推行和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按照《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大荔县同州宾馆等五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的通知》(渭政办发〔2007〕73号)精神,年底前,全市所有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必须全部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对政府已经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明确专门负责人,确保在年底前整改到位。要在元旦、春节、元宵等节假日来临前,及早动手,集中力量,做好大型群众集会和庆典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保卫工作。
三、狠抓薄弱环节,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
农村消防是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也是今年消防工作的一个重点。各县市区政府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农村消防工作,要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促进农村消防工作的开展。各地要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从根本上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各乡镇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监管网络,把农村消防工作与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协调解决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村(居)民委员会要负责开展防火检查、巡逻、消防宣传等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农村消防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各公安派出所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城乡居民村民住宅和各类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社区、农村基层组织及“六小”单位制定防火责任制度和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对居民、村民和企业职工进行防火灭火培训和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努力减少火灾的发生。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冬防期间,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宣传、文化、教育、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深化“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知识和灭火逃生技能,推动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各企事业单位要在冬防期间对所属员工进行逃生自救教育,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地要宣传一批冬防工作中好的典型,通报一批重特大火灾事故案例,曝光一批整治不力、久拖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一步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五、抓好市政府责任书规定的工作任务的落实
2006年4月14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田军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会上,市政府同时下达了《2006—2007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田军副市长还对加强消防经费投入、消防装备建设等做了重点强调。根据责任书的要求,2007年底,市政府要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19个行业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考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照市政府《2006—2007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查找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抓紧时间,查漏补缺,确保全面完成责任书规定的工作任务。年底前,市政府将对各级政府落实责任书情况进行检查考评,表彰奖励,推动责任制的深入落实。
六、强化战备观念,切实做好灭火作战和抢险救援准备工作
当前公安消防部队已进入“补兵退伍”时期,各地公安消防部队要严格队伍管理,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调整好执勤力量,确保战斗人员在位在岗。要认真检查辖区单位、水源、道路和重点单位建筑固定消防设施情况,制定好灭火作战预案,抓好执勤训练和灭火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执勤备战能力。各县市区政府要关心消防部队建设,积极帮助解决困难,为消防员配备必须的特勤防护装备,不断提高消防部队的装备建设水平,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和其它灾害事故,能迅速出动,及时扑灭和有效处置,把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限度。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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