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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卫生监督进社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石政办发〔2007〕79号
颁布日期:2007-10-19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石政办发〔2007〕79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卫生监督进社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长安区、桥东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卫生监督工作,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卫生监督进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关于加强卫生监督进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市内五区积极开展了卫生监督力量下移、卫生监督关口前移等工作。目前市区已组建卫生监督分所25个,各区卫生监督机构所属一线卫生监督员已全部到分所工作,全天候在街巷和居民区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基层卫生监督工作得到了明显加强。为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工作健康开展,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卫生监督力量下移、卫生监督关口前移”为出发点,全面开展省会卫生监督力量下基层工作,加快卫生监督分所规范化建设步伐,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实施卫生监督综合执法,提高卫生监督效能。

二、目标任务

卫生监督进社区工作以各级人民政府为主导、卫生行政部门与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实施,依托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卫生监督分所,在管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任卫生监督协管员,在社区或居委会聘任卫生监督信息员。2007年10月底前25个卫生监督分所实施规范化运作,11月底前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员和卫生监督信息员的聘任培训工作,年底前实现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基本完善。

三、规范管理

卫生监督分所在名称、设置规划、职责、人员、经费、办公设备和执法装备、形象标识标牌、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考核管理等十个方面实行统一管理。

(一)卫生监督分所名称卫生监督分所名称以区为单位按序列命名,即:“××区卫生监督所第×分所”,以维护卫生监督机构形象的严肃性、统一性和权威性。

(二)卫生监督分所设置规划卫生监督分所的设置以街道人口数量、区域位置等为依据,按照划片管理、快捷高效、综合监督的原则,1-3个街道办事处设置一个卫生监督分所,每个区不少于5个。卫生监督分所办公场所依实际情况可设置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卫生监督分所工作职责

1、负责食品卫生许可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现场卫生审查验收;

2、对责任区被监督单位开展综合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3、对卫生污染、中毒事故等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4、开展现场监督检测、采样工作;

5、开展辖区各专项整治工作;

6、开展辖区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

8、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

9、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卫生监督分所人员组成卫生监督分所人员原则上从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下派,若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员不足,也可从卫生系统内部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街道办事处择优聘用卫生监督协管员,为5-8人。具体组成如下:1、由区卫生监督所派驻3名以上卫生监督专业人员;2、卫生监督分所可根据工作情况聘任2名以上卫生监督协管员。3、在辖区每个社区或居委会聘任1名兼职卫生监督信息员。

(五)卫生监督分所经费保障卫生监督分所作为区卫生监督所的派出工作机构,其经费由各区政府按照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发改委《关于河北省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冀财社〔2001〕7号)规定予以保障。

(六)卫生监督分所办公设备和执法装备1、卫生监督分所办公用房一般不少于50平方米,装修格式应当整齐划一;2、卫生监督分所应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柜、微机、打印机、通讯工具等必需办公用品和照像机、录像机、录音笔等执法取证器材;3、卫生监督分所统一配备监督执法车辆,标识、编号一致。

(七)卫生监督分所形象标识卫生监督分所应制作统一的形象标识、标牌。卫生监督分所所在地门口应当悬挂“××区卫生监督所第×分所”的牌匾。办公室门外应当悬挂卫生监督分所标牌。

(八)卫生监督分所政务公开内容卫生监督分所办公场所应制作统一制式的政务公开栏,公示内容包括监督岗位公示和工作职责、卫生许可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卫生许可办理程序、卫生监督执法有关规定、卫生监督员十条禁令、分所责任区示意图等。

(九)卫生监督分所的工作机制卫生监督分所隶属区级卫生监督机构领导,分所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的统一安排开展各项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监督分所设立分所长,分所工作实行分所长负责制。卫生监督员在分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卫生监督分所可以聘任经过培训合格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卫生监督信息员负责上报所在地区域内新开办食品、公共场所、医疗机构情况,及时发现和报告各种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本区域内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十)卫生监督分所的考核管理区卫生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稽查管理机构对监督分所进行日常管理。分所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具体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这项民心工程做实、做好。卫生监督进社区工作是落实“卫生监督力量下移,卫生监督关口前移”的重要举措,也是市委、政府考核各区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指标之一。各区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卫生监督进社区工作的支持,为卫生监督分所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年内实现各区卫生监督分所管理有序、运转顺畅、绩效显著的目标。

(二)营造条件,加大投入,确保卫生监督进社区工作顺利开展。各区政府要按照市统一要求,结合扩大再就业工作,将卫生监督协管员的配备纳入政府公益岗位招录的范围之内。要加大对卫生监督工作的经费投入,在办公用房、办公设备配置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卫生监督进社区工作顺利进行。

(三)完善管理,加强考核,尽快适应卫生监督执法模式的转变。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深入开展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含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综合业务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水平。要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努力探索建立新形势下的卫生监督执法长效机制。切实做到人员、机构下放,业绩、效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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