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经济类 > 房产纠纷
河北省实施《农药管理条例》办法修正案 (2013年4月2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5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3]第2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将文中的“发展和改革部门”修改为“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
颁布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3-05-10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 (2003年9月5日石家庄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5月28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2009年6月18日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
颁布单位: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阅读(0 颁布日期:2010-01-29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秦政〔2011〕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 现将《秦皇岛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
颁布单位: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1-04-23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秦政〔2011〕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 现将《秦皇岛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
颁布单位: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1-04-23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秦政〔2011〕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 现将《秦皇岛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
颁布单位: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1-04-23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秦政〔2011〕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 现将《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
颁布单位: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1-04-23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秦政〔2011〕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 现将《秦皇岛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
颁布单位: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1-04-23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秦政〔2011〕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 现将《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
颁布单位: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1-04-23
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的后期管理工作,根据《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省政府令〔2011〕第6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冀建保〔2013〕5号),制定本办法。
颁布单位: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4-08-15
廊坊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安全管理,保障生活居住和生产使用安全,促进房屋的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4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结合本市实际
颁布单位: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09-07-06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廊坊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归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廊政〔2010〕1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廊坊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归集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颁布单位: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0-09-29
廊坊市人民政府令〔2011〕第5号 《廊坊市限价商品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1年5月23日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廊坊市限价商品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建立分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规范限价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颁布单位: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1-06-07
廊坊市人民政府令 〔2012〕第1号 《廊坊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3月16日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颁布单位: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2-03-23
廊坊市人民政府令〔2012〕第3号 《廊坊市公共住房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8月20日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2012年8月28日 廊坊市公共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共住房管理,逐步改善城市低收入(含最低收入
颁布单位: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2-08-28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邯郸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邯郸市主城区廉租住房后期管理办法》、《邯郸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
颁布单位: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阅读(0 颁布日期:2011-12-07
邯郸市人民政府令 第140号 《邯郸市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2月27日邯郸市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高宏志 2013年1月4日 邯郸市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颁布单位: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3-01-04
邯郸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的居住和使用安全,促进房屋的有效利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内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房产管理部门主管本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颁布单位: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5-02-11
邯郸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修正案 邯郸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 [2009.5.31] 一、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内的各种所有制房屋。” 修改为“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内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 二、第三条“市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颁布单位: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09-05-31
[房产纠纷] 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
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颁布单位: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5-02-11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承德市物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
颁布单位: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2-03-20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