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办法》的决定
颁布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 文号:令2013年第127号 |
颁布日期:2013-10-17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
省政府令第127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3年10月16日省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省长苏树林
2013年10月17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办法》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福建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办法》。
本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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