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9号)
颁布单位:山东省菏泽市人大常委会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5-01-16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9号)
菏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16日决定:
接受安克林、梁志成、王敏英关于辞去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菏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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