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1-01-2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评验合格的2010年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名单的公示
2010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的考评验收工作已完成。为保证评验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评验合格的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名单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上进行公示。如对所公示的物业管理项目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11年1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传真:010-58933170
邮编:100835
附件:评验合格的2010年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下载:评验合格的2010年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名单
http://www.mohurd.gov.cn/lswj/gs/P02011012159112093618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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