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文号:建办受理函[2012]12号 |
颁布日期:2012-03-2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评审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12]1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各申报企业:
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我部组织专家对北京京城捷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上海立公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上海建经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蓝禾有限责任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唐山华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上海科东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江苏首佳房地产评估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武汉国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8家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延续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该家企业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评审合格的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2年3月23日至4月6日,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来信请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房地产市场监管司010-58933190
办公厅受理办010-5893370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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