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文号:建房[2014]38号 |
颁布日期:2014-03-19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2013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改善居住和工作环境,我部对申报2013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的项目组织实施了验收工作。经按规定程序评验并公示,北京市龙湖滟澜山庄园等158个项目被确定为2013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
根据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复验意见,决定取消北京华润大厦等6个项目“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
附件:1.2013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名单
2.取消“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的物业管理项目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3月19日
附件下载:
1、2013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名单
2、取消“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的物业管理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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