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2011~2012年度国家级工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文号:建质[2014]40号 |
颁布日期:2014-03-19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2011~2012年度国家级工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及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2013年,我部组织专家对有关地区和部门申报的1742项工法进行了评审,审定581项为2011~2012年度国家级工法,其中122项为国家一级工法,459项为国家二级工法,现予公布。
希望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工法管理工作,鼓励建筑企业及时总结施工经验,注重以工法开发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工法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我国建筑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水平。
附件:1.2011~2012年度国家一级工法名单
2.2011~2012年度国家二级工法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3月19日
附件下载:1、2011~2012年度国家一级工法名单
2、2011~2012年度国家二级工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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