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5年度第八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
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文号:公告第876号 |
颁布日期:2015-08-18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5年度第八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建科函[2009]235号)、《烟草行业绿色工房评价标准》(YC/T396-2011)和相关地方标准,我部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第八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评价工作。经审定,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温泉酒店及会所项目1~3号酒店等166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现予公布。
附件:2015年度第八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509/t20150916_224925.html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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