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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5年度第十一、十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
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号:公告第949号
颁布日期:2015-11-10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5年度第十一、十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建科函[2009]235号)、《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2013)、《烟草行业绿色工房评价标准》(YC/T396-2011)和相关地方标准,我部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第十一、十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评价工作。经审定,苏州苏悦商贸广场(北楼)等87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现予公布。

附件:1.2015年度第十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2.2015年度第十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512/t20151209_225895.html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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