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文号:建规函[2015]276号 |
颁布日期:2015-11-18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沿线地区规划设计导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委(局)、建委、交通委:
轨道交通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当前我国正值轨道交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但是也出现了轨道交通与城市功能割裂脱节,轨道车站与周边环境缺乏协调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轨道沿线地区规划设计工作,推进轨道交通与沿线地区地上与地下整体发展,促进轨道交通建设与城市发展相协调,提高轨道交通运营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我部制定了《城市轨道沿线地区规划设计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按照导则要求,积极开展工作。我部将在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及建设规划审核过程中,指导相关落实工作。
《城市轨道沿线地区规划设计导则》可在我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下载。
附件:城市轨道沿线地区规划设计导则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512/t20151210_225899.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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