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文号:公告第1019号 |
颁布日期:2015-12-30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5年第六批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的公告
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申请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通过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通过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核的单位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12月30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我办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办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办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办举报,联系电话:010-58934587。
办公厅受理办
2013年7月16日
附件
通过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核的单位名单
1.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升级)
2.四川省明杰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升级)
3.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升级)
4.阳泉市规划设计院(陈述)
5.上海华东发展城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陈述)
6.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陈述)
7.福建工大建筑设计院(陈述)
8.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总院(陈述)
9.四川同济京奥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陈述)
10.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陈述)
11.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改制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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