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文号:建城[2016]1号 |
颁布日期:2016-01-06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5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名单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委,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园林绿化局、水务局,天津市市容园林委、水务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水务局,重庆市市政委、园林事业管理局,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城市人民政府:
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并报中国人居环境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授予江苏省常州市、江苏省宿迁市、河南省济源市2015年中国人居环境奖,授予上海市嘉定区新城核心区生态系统规划建设等31个项目2015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希望获奖城市和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再接再厉,继续在人居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取得更大成绩。各地要以获奖城市、单位为榜样,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推动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努力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附件:2015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名单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601/t20160111_226261.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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