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经济类 > 房产纠纷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 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24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通知

农办科〔2012〕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总结2012年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进展,研究部署2013年工作,定于2013年1月10日召开全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2年全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交流2012年工作经验和体会,研究部署2013年全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3年1月10日全天。1月9日报到。

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花园酒店南苑楼,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58号。

三、参会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环保站(处)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各1名。会议邀请部分省市区农业厅分管领导参加;

(二)有关部属事业单位代表: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农业部环境监测总站;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中国农学会;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央农广校;中国农业出版社。

(三)长期承担农业资源环境研究和技术支撑工作的相关科研单位专家:中国农科院环保所、资源区划所、作物所、植保所、环发所、蔬菜花卉所、兴城果树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品资所;中国水产科学院珠江所、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植物营养与资源所;吉林省农科院生物中心;中国农业大学农学与生物技术院、资环学院;浙江大学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安徽农大资环学院;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南京农大植物保护学院。

四、会议交流材料

请湖北省、甘肃省、辽宁省、云南省和河北省作典型发言(20分钟),农业部环境监测总站作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报告(30分钟),请参会单位提交书面交流材料100份。

五、联系方式

(一)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联系人:师荣光

联系电话:010-5919638113752030831传真:010-59196381

(二)湖北省农业厅农业环保站

联系人:樊丹邵志慧

联系电话:027-876615561397142529218995570006

传真:027-87664469

(三)中南花园酒店

联系人:陈超

联系电话:027-678176986781768818062000908

请各参会单位于1月4日前将参会回执同时传真至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和湖北省农业厅农业环保站。

附件:参会回执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24日

附件:

附件.doc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KJJYS/201301/P020130107604337000120.doc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房产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96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