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民政部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5-02-03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民政部关于中慈国际交流中心等20家社会组织降低评估等级的决定
民函〔2015〕50号
中慈国际交流中心2013年年度检查不合格,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社会组织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由民政部门作出降低评估等级的规定,现决定将中慈国际交流中心评估等级由3A等级降为2A等级。
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等19家社会组织2012年和2013年年度检查基本合格,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社会组织连续2年年度检查基本合格,由民政部门作出降低评估等级的规定,现决定将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中国烹饪协会、中国消防协会评估等级由4A等级降为3A等级,中国朝鲜族音乐研究会、中国传记文学学会、中国防伪技术协会、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中国根艺美术学会、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中国化工教育协会、中国家庭教育学会、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中国鸵鸟养殖开发协会、中国外国文学学会、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中国造船工程学会、中国青少年新媒体协会(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评估等级由3A等级降为2A等级。
民政部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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